2021年浙江金融职业学院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人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为浙江省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2019年12月,被教育部、财政部列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是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浙江省重点建设高职院校之一,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需求为3个岗位14人。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和开拓精神;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6.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2年3月底前。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学校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学校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体检工作一般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于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0月18日进入浙江金融职业学院网站人才招聘栏在线应聘处登记(网址:http://www.zfc.edu.cn/,“人才招聘—在线应聘”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博士报名不受本批报名截止时间限制。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学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学校网站(www.zfc.edu.cn,“人才招聘”—“招聘动态”栏)统一公布资格初审结果。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有博士、高级职称者报名且符合条件的岗位不受此限。
(二)资格复审
初试前,应聘人员需提交应聘人员登记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含就业生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相关证明)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需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应聘资格。本人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轮进行,初试、复试满分均为100分,各按50%计入总成绩。
1.初试
初试包括笔试和岗位素质测评。笔试成绩和岗位素质测评成绩各按50%计入初试成绩。博士、高级职称者免笔试,岗位素质测评成绩即为初试成绩。
(1)笔试
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内容包括常识、专业相关知识、教育教学理论等(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博士、高级职称者免笔试。
(2)岗位素质测评
岗位素质测评形式为试讲,主要对应聘人员在教学方法应用、语言表达、内容组织、职业形象、时间掌握、综合评价等6个方面的表现进行评分。
2.复试
复试形式为面试,未达8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初试成绩高者优先)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参考《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进行。
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学校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六)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学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资格复审和考试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并在学校网站(www.zfc.edu.cn,“人才招聘”—“招聘动态”栏)公布。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浙江金融职业学院 (www.zfc.edu.cn,“人才招聘”);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浙江金融职业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6739268(浙江金融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学校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6739211(林老师、来电时请说明是在硕博英才网shuobojob.cn看到的招聘信息)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
2021年9月1日
原文出处:
http://rszp.zfc.edu.cn/zpNew/newsDetail.do?key=d77b2ac8-861b-437e-a49b-54011c6a2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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