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上半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等特殊专业技术岗位30人公告(第一批)

时间: 2021-03-16来源: 未知作者: admin

一、招聘计划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3月12日发布的《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2021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信息》,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3个岗位共30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见《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等特殊专业技术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除劳动教育专任教师和心理健康教育专任教师岗位限招2021年应届毕业生外,其他岗位招聘对象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1年8月底前。应聘人员可暂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应聘人员统一在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网”(http://zp.zjiet.edu.cn:9081/)进行注册、报名,并上传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与招聘条件相关的科研、奖项证明材料。本次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条件为“研究生/博士”的,不设置报名截止时间,即常年招聘;其他岗位本轮应聘者请在2021年3月31日(周三)16点前完成报名为宜,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针对招聘岗位有关情况的咨询,可通过《招聘岗位表》(附件1)中相应岗位的“岗位相关联系人、方式”进行联系。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学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学校“人才招聘网”公布初试人员名单。

列入《招聘岗位表》(附件1)的岗位按照最低开考比例1:3(学历/学位要求为“研究生/博士”的岗位除外)进行组织招聘。

(二)考试/考核

1、考试招聘

(1)初试:一般采取试讲方式,用人部门可根据需要组织心理测评、岗位适应能力测评等。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用人部门一般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向学校推荐复试人选,初试成绩不合格者(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则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根据应聘资格审查的结果,用人部门可视情况安排笔试(或技能测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10的比例确定参加试讲的人员,但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2)复试:一般采用面试的方式,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为10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3)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招聘考试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各占50%计入总成绩。

2、考核招聘

岗位学历学位条件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采用直接考核方式予以聘用,考核成绩即为最终总成绩。

(三)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招聘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试讲成绩高者优先入围)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学校根据有关规定确定聘用人员试用期。试用期结束,由用人部门给出试用考核结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五)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失去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学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凡不能配合招聘单位完成体检、考核的应聘者,不宜应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聘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3、高层次人才应聘者,根据我校《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符合高层次人才岗位条件的,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单位将在主管部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督指导下,按照核准备案并公布的招聘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具体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的监督。

1、学校纪检监察室:0571-86929912。

2、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人事处):0571-87071173。

(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信息仅通过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网站发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并查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咨询。联系人:翟老师;咨询电话:0571-86929819(来电时请说明是在硕博英才网shuobojob.cn看到的招聘信息)。

联系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东区学林街280号(邮编:310018)

电子邮箱:jmrsc@sina.com(此邮箱不接收应聘材料)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2021年3月12日

附件1: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等特殊专业技术岗位表.xlsx

原文出处:

http://zp.zjiet.edu.cn:9081/independent.portal?.lm=pede743c84-9578-42b3-9dd8-73787f1488c1&.ms=view&action=bulletinBrowser&bulletinId=17850d71-bfaf-4e6a-a614-54476150e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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