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杭州医学院第四批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杭州医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杭州医学院: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为全日制本科高校。学校于2019年9月由原杭州医学院和浙江省医学科学院合并组建而成。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批次招聘需求为5个岗位共14人。
岗位名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详见附件1)。
本次招聘的岗位为学校紧缺急需的用人,要求在2021年1月底前正式到岗。
(二)招聘对象
部分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为浙江省户籍、生源或省内高校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生,应于2020年底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下列三类情形者视同对待:
1.在国家就业政策规定的择业期内(自2018年7月起算)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或签后依规撤销,无社保缴费记录,人事档案仍保留在毕业学校或各级人才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初次就业求职期相当的留学人员(2019年10月后毕业,按毕业文书载明的时间认定);
3.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由培养学校统一进行就业推荐和毕业派遣,按培养计划于2020年毕业,有初次就业需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
其他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工作经历的年限要求计算至报名截止时,对工作经历的证明,须提供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纳原始记录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本次招聘全部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0年11月25日16:00。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杭州医学院人事招聘网(http://rczp.hmc.edu.cn),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应聘相应岗位,并上传附件(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明等)。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在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审查,并于报名截止之日起3天内完成。期间,应聘人员可到招聘系统实时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3.应聘资格。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笔试前到我校人事招聘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并各按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初定于2020年12月在杭州医学院举行,具体安排以指定发布招聘过程信息的网站通知为准。由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确切安排上有一定不确定性,请应聘人员特别留意。
参加笔试时,应聘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笔试主要考查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及工作实务(笔试相关说明详见附件2)。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缺考人员不能入围面试。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入围比例情况下,全部入围。笔试成绩将在我校人事招聘网公布。
2.资格复审。面试前,入围面试人员需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提供与报名表所填内容一致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应聘资格。本人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应聘资格。具体要求在我校人事招聘网另行通知。
3.面试。面试有关安排另行以网上公告、短信和电话联系方式通知有关人员。面试主要考查岗位业务能力和应变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达合格线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各岗位根据笔试、面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学校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学校另行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杭州医学院网站(http://www.hmc.edu.cn/,师资队伍/人才招聘)。
2.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 wsjkw.zj.gov.cn,人事信息)。
3.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杭州医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监督机构及联系方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处,0571-87709286。
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杭州医学院直接咨询。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颐康路8号杭州医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王老师
咨询电话:0571-88215522(来电时请说明是在硕博英才网shuobojob.cn看到的招聘信息)
招聘系统操作咨询电话:18757563656
五、根据浙江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现行工作要求,凡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应聘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杭州医学院招聘考试防控指引》(附件3)有关要求。
附件1:杭州医学院公开招聘计划表(2020年第四批).xls
附件2:杭州医学院公开招聘笔试说明(2020年第四批).doc
2020年11月5日
原文出处:
http://rlsbt.zj.gov.cn/art/2020/11/6/art_1443681_589197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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