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杭州职业技术学院下半年公开招聘专业教师、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规定,我院推出以下专业教师和高层次人才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是杭州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高职院校,位于杭州钱塘新区下沙高教园区。学校现为双高计划高水平建设学校(B档)、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浙江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和浙江省优质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先后荣获全国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奖”“全国高职院校就业竞争力50强”“高等职业院校服务贡献50强”“全国高职院校创新创业示范校50强”“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等荣誉。
二、招聘计划与条件
(一)岗位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招聘条件见《杭州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下半年专业教师、高层次人才招聘计划》(见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专业理论知识和学历相匹配的实践操作能力。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本招聘计划2020年度内有效,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适时组织考试考核,高层次人才不设最低开考比例,直至相应岗位落实聘用人员。
2.报名方式(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①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招聘系统线上平台rczp.hzvtc.edu.cn(建议用谷歌浏览器),注册并完善相关信息,选中相应岗位进行报名。
②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将报名表(附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职称资格证书、主要业绩材料等电子稿(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学校人事处电子邮箱(hzy_rczp@126.com),并请在邮件主题注明“应聘岗位+应聘人姓名+硕博英才网shuobojob.cn” (材料不全视为无效申请)。
3.资格审查:应聘简历经学校人事处基本条件审核后交由具体用人部门进行进一步的业务资格审核,我校分批确定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组织考试并电话通知本人;若应聘人员投递报名材料后2个月内未收到考试通知,则说明本人提交应聘材料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应聘人数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可自行转投其他岗位或其他招聘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四、考试考核
1.考试考核以专业能力测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业能力测试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专业能力测试不合格的应聘人员我校不另行通知),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面试一般以模拟试讲等方式进行。
2.考试考核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考核时请随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材料原件以备查验。
五、考察与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在成绩80分及以上的人员中择优录用,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骨干教师拟聘用对象再报校党委会审定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着重了解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从业工作经历情况等。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考察与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可从相应岗位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80分及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经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我校官网人才引进专栏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政策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2020应届毕业生如未能按期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或被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联系方式
网站:www.hzvtc.edu.cn
联系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0571-56700292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学院纪委办公室,电话:0571-56700017
本公告由杭州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1.杭州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下半年专业教师、高层次人才招聘计划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10月26日
原文出处:
http://hrss.hangzhou.gov.cn/art/2020/10/26/art_1229125915_36893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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