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陕西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科研助理公告

时间: 2021-02-03来源: 未知作者: admin

陕西职业技术学院是陕西省教育厅直属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为国家示范性骨干高等职业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专业群建设单位。根据“职教20条”和“职教师资12条”师资建设相关精神和要求,结合学院专业群及专业建设人才需求,现将2021年公开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若干名,应聘人员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1.专业教师。具体职位如下:

职  位 需求专业 基本条件
旅游与文化学院教师 文物修复与保护、旅游管理、酒店管理、空中乘务、休闲服务与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及相关相近专业 除“双师型”职业技术师范专业毕业生外,基本不再从未具备3年以上行业企业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中招聘,学历要求为高职以上。 招聘5名旅游管理及相关相近专业博士研究生。
学前教育学院教师 学前教育、早教、幼儿保健及相关相近专业
对外贸易学院教师 电子商务、网络营销、移动商务、市场营销、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物流管理及相关相近专业
新商科学院教师 会计、财务管理、互联网金融、人力资源管理及相关相近专业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教师 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软件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网络工程及相关相近专业
汽车工程与通用航空学院教师 新能源汽车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汽车营销与服务及相关相近专业
通用航空航务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及相关相近专业
建筑工程学院教师 建筑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建筑设备工程技术及相关相近专业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工程测量技术、土木工程检测及相关相近专业
环境艺术学院教师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环境艺术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及相关相近专业
人工智能学院(国际交流与合作学院)教师 动漫制作技术、人工智能技术服务、虚拟现实技术及相关相近专业

2.思政课教师。具体职位如下:

职位 需求专业 基本条件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 马克思主义理论及相关专业 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3.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具体职位如下

职位 需求专业 基本条件
学生工作部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心理学相关相近专业 本科以上学历

4.科研助理。具体职位如下:

职位 需求专业 基本条件
科研助理 二级学院办学相关相近专业 有较高科研能力,博士研究生优先

5.辅导员助理。具体职位如下:

职位 需求专业 基本条件
辅导员助理 不限 高职以上学历

6.医务人员。具体职位如下:

职位 需求专业 基本条件
医生 临床医学 1.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学位;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范围为内科(西医)或全科; 3.具有二级以上医院3年以上临床经验,且无医疗事故记录; 4.具有三级医院工作经验者优先。
公共卫生 1.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学位; 2.具有公共卫生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3.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
护士 护理学 1.全日制高职以上学历; 2.具有护士资格证书; 3.具有二级以上医院3年以上工作经验; 4.无医疗事故记录。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拟聘结果、签订聘用合同和办理入职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2020年12月14日至2021年2月28日。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指定网址填写详细信息,进行线上报名:

http://1.85.16.45:8084/recruit/desktop/index.do。

2.资格初审和线上面谈:2021年3月1日-3月31日。学院人力资源部进行资格初审和线上面谈,2021年4月1日公布参加笔试人员名单。报名人员务必要确保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准确和畅通,因此造成无法取得联系的责任后果自负,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具体安排如下:

1.笔试:2021年4月11日。笔试由学院给定笔试考题,应聘人员作答。

2.面试:2021年4月26日-5月28日。面试包括试讲、技能实操、答辩等环节。

(三)考察

学院对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同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四)体检

按照1:1比例确定人选,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规定时间进行体检。体检应在二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胸片为必选项目),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拟聘结果

拟聘结果在学院人力资源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签订聘用合同和办理入职手续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经查失实,不影响聘用的,签订人事代理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五、待遇

本次以人事代理形式招聘工作人员,按照《陕西职业技术学院人事代理办法》进行聘用管理。博士按照《陕西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技能)人才管理办法》执行。

六、相关说明

公告未尽事宜,按照《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执行。应聘人员对所提供的材料和填报的信息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有不实情况,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聘用的,学院有权解除聘用关系。

七、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狄寨路2028号

学院人力资源部网址:http://rsc.spvec.com.cn/

咨询电话:029—83618116(人力资源部、来电时请说明是在硕博英才网shuobojob.cn看到的招聘信息)

原文出处:

http://www.snjob.gov.cn/app/article/content/6613.shtml?visits=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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