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宜春学院第二轮招聘硕士毕业研究生工作人员公告
经前期公开招聘,宜春学院2021年硕士毕业研究生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仍有部分空缺。现继续按照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组织第二轮招聘,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 | 招数计划 | 硕士专业要求 | 岗位条件 |
医学教师岗 | 教师岗 | 1 | 100217(105116)麻醉学、100202(105102)儿科学、105106皮肤病与性病学、医学美容技术专业方向 | 硕研,30周岁以内(199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
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和技能条件;2.符合招聘岗位要求;3.身心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4.具备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取得时间截止至2021年7月31日;5.宜春市外机关事业单位有正式编制且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报考,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宜春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有正式编制人员不在引进范围内)。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定向生、免费师范生、现役军人;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3.在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报名时间是2021年6 月17日-2021年7月2日,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宜春学院人才招聘网(http://rsxt.jxycu.edu.cn/Web/PhaseIndex)注册、登录、报名(最好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登录,原注册后的考生不用注册直接到报名,但原报考过的考生要重新报考)。注册时一定提交真实信息,否则影响报名信息数据采集,报名上传提交以下材料:
①个人简历(不需提供封面和封底且不多于4页);
②身份证扫描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本科生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暂未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研究生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版)。获取方式: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点击任务栏中的“学籍查询”——进入“学信档案”——申请“在线验证报告”,进入页面后申请“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报名人数不达3:1时,将在2021年7月2日通过学校网站和人事处网站面向社会公布并组织补报,补报时间2021年7月3日-2021年7月5日。
三、考试及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学校将按照岗位报考条件,依据报考者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的电子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未通过者会在报名系统中反馈未通过原因,初审通过者系统不作任何反馈,同时资格初审汇总结果在2021年7月5日在宜春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jxycu.edu.cn//)公布,届时请及时关注网站信息。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7月7日上午8:00至9:00,地点宜春学院人事处(校本部办公楼219室),请考生保持联络畅通,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指定时间未到者视为自动弃权。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所有报名电子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应聘者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还应提供所在单位(要求有人事权限)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资格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试、聘用过程,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面试与试讲
时间2021年7月7日,地点宜春学院,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为岗位必备的知识、能力、技能等。试讲内容为专业基础课程中随机抽取内容。
当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超过10人时先将采取加试筛选,每个专业或专业方向不超过2人进入面试与试讲环节;报考人数未超过10人时全部进入面试与试讲环节。
4.总成绩
按试讲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试讲成绩、面试成绩都不得低于70分,否则不予录用。
体检、考察、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以上成绩计算时,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在学校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宜春学院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岗,合格分数线以上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聘用、待遇
经考试、体检和考察确定的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报到、聘用、入编手续(正式事业编制),逾期未能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进校后五年内不能申请岗位调整,招聘教师岗位的第一年必须从事专职辅导员或其他管理工作。
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按规定予以解聘。
七、其他
疫情期间,建议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与学校沟通,开具相关证明,减少不必要的人员流动。
联系人:王老师 孔老师
联系电话:0795-3202690
邮 箱:ycxyrsk@163.com(邮件主题标明为“姓名+应聘岗位+硕博英才网shuobojob.cn”)
宜春学院
2021年6月17日
原文出处:
https://www.jxycu.edu.cn/2021/0617/c1051a107195/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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