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第一批招聘公告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人专任教师11名,财务人员2名,办公室文秘岗位1名,后勤管理岗位2名。具体岗位见附件3。
二、招聘对象和范围
本次面向全国招聘已取得相关学历学位及符合报名岗位其他条件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4)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在职人员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7)符合各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历、学位等其他条件,见附件3。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9年8月10日之前通过学院网站及有关网站进行招聘信息发布。
(二)组织报名
1. 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截止至2019年8月30日17∶00。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及《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招聘人员信息表》,连同相关证书扫描件发至人事处邮箱:rsc668@163.com(邮件主题标明为“姓名+应聘岗位+教育科研人才网”)。
2.报名所需材料
应聘人员应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明、身份证、相关资格证书等证件扫描件。属在编在岗人员的,需提交原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等。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岗位,应聘人员应提供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及近两年年度考核表。
3. 报名要求
(1)应聘邮件主题和附件的文件名须按以下格式书写:“姓名+毕业学校+所学专业+最高学历+应聘岗位”,书写格式不规范的邮件视为无效邮件;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2)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并办理相关解聘手续。报名经初审合格者,通知参加考试,经考试合格择优聘用。
(3)应聘人员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相关学历、学位认证书,或评估意见书等。
(4)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上的个人信息,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多报将取消报名资格。
(5)应聘人员应留意网上资格审查结果,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否则,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三)资格审查
2019年9月5日前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公告。
(四)组织考试
考试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坚持平等、择优、竞争的原则,采取考试的办法对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适应岗位的能力进行量化考核计分。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60%、40%。
1.笔试
(1)笔试时间
2019年9月8日。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应聘人员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19年9月7日09∶00—17∶00;地点为: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综合楼608)。应聘人员在领取准考证时,应提供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审核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未按时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笔试方式、科目及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以实际岗位需要的专业理论知识为主要测试科目,兼有公共基础科目的内容。笔试实行百分制,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布。本次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
(3)笔试要求
考生凭本人的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考场进行笔试,开考20分钟后,不再允许迟到的考生进场考试。
(4)笔试成绩公布
2019年9月12日前在学院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
2.面试
教师岗位的面试主要采取试讲的方式,其他岗位主要以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
(2)面试时间与地点
2019年9月16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人员的确定
在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原则上按招聘职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紧缺专业岗位可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4)面试分组进行,每组一般由5名考官组成,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5)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综合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60%、40%。计算考生成绩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成绩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布。
3.体检与考察
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所空缺名额在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学院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要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调查和了解。
4.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不再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学院进行调查处理。
5.聘用
学院将与符合条件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五、聘用期间待遇
本次招聘为编制外合同制聘用。聘用期间的待遇,参照学院同类编制内聘用人员待遇执行。
联系人: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 于老师
联系电话:0898-63297741
电子邮箱:rsc668@163.com
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纪检监督电话:63219621
附件:
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
2019年8月10日
原文出处:
http://www.hncfs.edu.cn/page_new.asp?ID=17209&class=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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