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云南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 2020-06-22来源: 未知作者: admin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云南特殊教育职业学院2020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云南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云南特殊教育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

三、招聘范围

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招聘范围和条件(详见附件云南特殊教育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计划表)。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20年6月1日。

四、应聘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年龄30周岁及以下;有特殊年龄要求的不参照此条;

7.有工作经验两年以上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8.有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证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五、报名程序及资格初审

2020年云南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在学院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yntjzy.cn/)通知公告中进行网络报名。

(一)报名方式

此次公开招聘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应聘人员可“公开招聘报名及准考证打印入口”按以下流程进行报名:

1.登录云南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官方网站→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电子照片→填写报名信息→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打印准考证。

2.申领健康码。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笔试及后续考录环节均需持健康码进场,并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云南健康码”为黄码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云南健康码”为红码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一个月内有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

考生应做好自我防护,在考前一周至面试结束期间内,应避免离开考点所在地区,尤其应避免跨省流动,导致健康码异常,以免为正常参与后续招聘流程带来不便。

(二)时间安排

1.提交报名申请时间:

2020年6月28日9:00 至 7月2日18:00;

2.资格初审时间:

2020年6月29日9:00 至 7月3日18:00;

3.网上交费时间:

2020年6月29日9:00 至 7月4日18:00;

4.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0年7月20日9:00 至 24日24:00。

5.笔试时间:

初步定于2020年7月25日举行,具体日期地点详见准考证。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采取连续进行的形式,考试中途不休息。

(三)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审核由云南特殊教育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采用计算机和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报名考生在24小时内完成审核;应聘人员对于把握不准的资格审核方面的问题(如:专业等),可直接与我单位联系询问。

请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允许做任何修改。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己负责。

(四)网上缴费和准考证打印

1.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后,须于2020年7月4日18:00前完成交费。相关费用按照云南省发改委、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50元/每科收取。

2.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须于2020年7月24日24:00前登陆打印准考证。

(五)招聘计划裁减

每个岗位的缴费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应等于或高于3:1才能开考,未达到3:1的,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招聘计划裁减公告于7月10日在门户网站进行公布,取消岗位考生报名费将在报名结束,清账完毕后,从原缴费渠道退还。

(六)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要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六、招聘程序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30日内,在门户网站公布。

本次笔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大纲》。根据不同类别的评价需求确定试卷的测评内容,主要测查工作岗位所需要的基本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分为五个类别:综合管理类(A类),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以行政性、事务性和业务管理为主的岗位;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人文社科类专业技术岗位;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自然科学类专业技术岗位;教师类(D类),主要适用于中小学和中专等教育机构的教师岗位;医疗卫生类(E类),主要适用于医疗卫生机构的专业技术岗位。每个类别分别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测试》考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

综合应用能力(C类)科目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一科的应聘人员特别注意在考试时须携带的文具包括: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2B铅笔、橡皮。

具有博士学历或高级职称的应聘人员,可直接进入面试,且不占面试比例,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选按照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安排在云南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yntjzy.cn/)公告,详细情况考生可向招聘单位咨询,资格复审资料包括考生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考岗位需要提供的其他证书或证明(职业资格证书等),已经参加工作的考生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所有复审资料均须提供原件。

资格复审未通过或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该岗位按规定比例递补排名后一位的考生进入面试。依次递补,递补后仍未达到3:1比例的,报主管部门请示后按要求执行。

(三)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按照百分制评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合格分数控制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进入下一个环节。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可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后仍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报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开展面试工作。

面试方式及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在云南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yntjzy.cn/)公告,请考生注面试意查询。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笔试成绩高者排前。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在云南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yntjzy.cn/)公布。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根据笔试成绩要求依次递补。

(六)考察

考察主要针对拟聘用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报经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审批后,凭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聘用通知,由用人单位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以下材料,办理聘用手续:

1.在职人员应在入职前及时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若是复印件,审查单位应加盖印章并注明材料真实性及材料来源)。

2.拟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及岗位所需资格证书。

拟聘人员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或经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批准聘用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岗位待遇

新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纳入学校事业编制在职职工管理,享受国家和我院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七、招聘纪律

应聘报考人员及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聘纪律,自觉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此次招聘工作由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处工作人员全程参与纪检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重要提示

1.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云南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官方网站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因考试涉及环节较多,请考生注意随时关注网站公告。

2.本公告及后续相关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考生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3.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确保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特别是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凡考生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并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取消应聘资格等一切后果。

4.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请考生务必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务必诚信参考,否则不但影响考生的本次考试结果,还将影响考生的诚信档案,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各应聘人员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九、未尽事宜由云南特殊教育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871-65919650(来电时请说明是在硕博英才网shuobojob.com看到的招聘信息);

(二)监督电话:0871-65919307;

(三)技术咨询电话:0871-63630349;

(四)网站:http://www.yntjzy.cn/

附件:云南特殊教育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计划表

云南特殊教育职业学院

2020年6月17日

原文出处:

http://hrss.yn.gov.cn/NewsView.aspx?NewsID=39603&ClassID=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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