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关于进一步完善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10号)及《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精神,经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党委研究,报交通运输厅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5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管理、教育厅业务指导、教育部备案的大专层次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自治区唯一一所以培养综合交通运输类技术技能人才为主的高等职业院校,是交通运输部“交通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同时是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自治区优质高等职业学校,2019年被教育部认定为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主动适应国家“一带一路”和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突出综合交通运输行业特色,围绕综合交通发展,设道路桥梁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运输管理学院、人文基础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七个二级学院。开设有道路桥梁工程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铁道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水路运输与海事管理、报关与国际货运等38个高职专业。
多年来,学院以人才培养作为根本任务,坚持“团结、进取、务实、创新”的校风和“励学 笃行”的校训,培养政治上可靠,基础理论扎实,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二、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的岗位仅限2020年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
四、发布招聘信息
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www.xjrs.gov.cn,下同)、自治区交通运输厅(www.xjjt.gov.cn,下同)、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www.xjjtedu.com,下同)网发布招聘信息。
五、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三)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及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及工作能力(详见招聘岗位信息,附件1)。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应聘人员为民考民或双语班考生,国语水平需达到MHK四级乙等及以上或达到普通话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报名时请提供相应证书。
(七)应聘者年龄、学历需符合相应岗位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5月13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5月13日后出生。报考岗位代码A2001-A2005的应聘者,如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年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4年5月13日后出生,下同),学历可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博士学历的应聘者,年龄放宽至45周岁。
(八)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九)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0年5月13日至6月3日24:00。
(二)报名方式。网络邮箱报名。
(三)报名邮箱:xjjt2020zp@163.com(邮件主题标明为“姓名+应聘岗位+硕博英才网”)。
(四)联系人:刘老师 0991-3392333(周日、节假日除外)。
(五)报名程序。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1个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将如下材料原件扫描合并为1个PDF文件,命名为“报考岗位代码+姓名+联系电话+硕博英才网”发送至指定邮箱。
1.《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照片处需附本人近期免冠照。
2.二代身份证。
3.报考岗位所需学历条件的毕业证、学位证。2020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有效的毕业生推荐表,并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4.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提供中共党员证明(需党组织印章)。
5.高考为民考民或双语班的应聘者,提供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或MHK四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6.报考岗位代码A2001-A2005的应聘者,如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应聘者,提供相应职称证书或批准资格文件。
7.报考岗位代码B2006-B2017的应聘者,如为烈士配偶及其子女或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8.岗位要求具有相应资格的,提供相应资格证书。
9.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以资格审查。
(六)各岗位专业要求请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附件3)、《2015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4),或进行电话咨询:0991-339233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须一致。
(七)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可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七、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
(一)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两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仅限于2020年6月3日24:00前提交有效报名材料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提供伪造报名材料的,一经确认,取消其报名、考试及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初审合格人员,可进入到考试环节。资格审查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将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www.xjjt.gov.cn)、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www.xjjtedu.com)网发布。
八、考试及后续招聘程序。
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将严格落实卫生防疫有关措施,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开展后续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相关工作,相关通知将在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www.xjjtedu.com)进行公布。
九、招聘监督
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电话:0991-3392009
十、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在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由于现处疫情防控期间,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适时调整并负责解释。
附件:
1.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xls(下载)
2.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x(下载)
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5月13日
原文出处:
http://www.xjrs.gov.cn/fwdh/sydwrsgl/sydwzp/202005/t8a4ac70d7210f7d70172113e147500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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