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喀什大学春季赴内地高校引进人才招聘公告

时间: 2021-04-20来源: 未知作者: admin

为认真落实自治区人才强区战略,根据自治区人社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1年春季面向内地高校人才引进招聘公告》,喀什大学定于4月21日至4月28日,赴内地院校开展2021年春季引进人才招聘工作。       

一、招聘地点及时间

(一)兰州大学     

时间:2021年4月21日9:00-12:00      

地点:兰州大学城关校区西区学生活动中心      

(二)西北师范大学     

时间:2021年4月21日15:00-18:00      

地点:西北师范大学本部学生发展中心一楼综合事务大厅      

(三)西安交通大学     

时间:2021年4月24日9:00-12:00      

地点:西安交通大学兴庆校区青年之家      

(四)四川大学     

时间:2021年4月26日9:00-12:00      

地点:四川大学望江校区就业指导中心广场      

(五)湖北大学     

时间:2021年4月28日9:00-12:00      

地点:湖北大学西门人文逸夫楼广场      

二、招聘对象

内地高校应历届毕业生,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均可应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2021年应届毕业生应在入职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五)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30岁及以下是指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35岁及以下是指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40岁及以下是指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45岁及以下是指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体岗位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      

(六)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只招聘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转入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的高校毕业生。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具体请见附件1)。      

(八)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2.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考生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3.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4.属于“免费定向培养师范生”未解除定向协议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6.除2021年应届毕业生外,在读博士、硕士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四、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      

五、招聘原则

喀什大学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确保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六、招聘方式

我校与应聘人员进行现场交流,经现场组织面试,应聘人员符合岗位条件且与我校达成意向的,双方签订引进人才招聘意向书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三方协议》,并在我校规定时间完成后续考试环节。   

七、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按照自身情况和意愿从引进人才招聘岗位需求中自主选取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应聘,须严格按照发布的岗位条件及要求报名,凡不符合岗位条件以及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责任自负。      

1.报名时间:喀什大学官网主页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4月28日12: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应聘者可直接到现场报名或先将应聘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应聘岗位指定的报名邮箱,再到招聘站点高校进行现场报名(确认)。      

3.应聘材料及要求:请见附件2.      

4.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者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提供应聘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详细,招聘工作任一阶段如发现提供应聘材料虚假或无法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将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2)每位应聘者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其中,学历要求为博士或高级职称的岗位,按照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执行,采用绿色通道。      

(3)各岗位学科(专业)要求请参考《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附件7)《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附件8)。      

(二)资格审查     

我校按相关规定和招聘基本要求、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并进行政治审核。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进入到后续考核环节。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三)考核与考试     

1.现场考核     

我校以面谈、面试、试讲、专业测试等方式对应聘者进行现场考核,具体方式根据报名人数由招聘工作组研究确定。经现场考核符合岗位条件且与我校达成意向的应聘者,与我校签订引进人才招聘意向书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三方协议》。我校将另行安排时间开展后续考试环节。      

2.考试     

考试方式按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关于创新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81号)文件精神执行。考试具体组织形式、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四)体检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选、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另行公告。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执行。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由喀什大学另行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五)考察     

1.学校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心理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2.考生应对自己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2021年应届毕业生以入职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为准,或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3.对于出现《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第六十条所述情形、发现其他违反廉洁自律的问题或影响聘用的道德、心理问题,将取消应聘资格。      

4.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进入公示环节。      

(六)拟聘用公示     

学校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喀什大学官网主页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或取消此岗位的招聘计划。      

新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喀什大学人事处报到,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合同和聘期任务。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      

新聘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招聘监督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喀什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998-2899055      

九、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内地高校现场招聘所有进场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行程码、健康码,并进行实名登记。拒绝佩戴口罩或者体温异常的,不得进入招聘现场。参加招聘活动人员须保持安全距离、正确佩戴口罩。现场工作人员将对随意摘除口罩、随地吐痰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不文明行为的人员及时进行劝诫,要求拒不配合人员立即离开活动现场,情节严重者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招聘活动所在地和各高校疫情防控要求。      

十、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变更、补充、提示等事项,均在喀什大学官网及时通知公告,请应聘者及时关注,以防错过招聘相关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二)请应聘者在招聘过程中确保电话畅通,如果因应聘者电话关机、欠费、多次无人接听、拒接等原因造成通信不畅,未能参加招聘相关环节,均视为应聘者放弃资格,责任由应聘者本人自负。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未尽事宜,由喀什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十一、学校人事处(政策咨询)联系方式

(一)喀什大学人事处(政策咨询)联系方式     

(工作日上午10:30-14:00,下午16:00-19:30)      

联系人:热老师、姜老师(来电时请说明是在硕博英才网shuobojob.cn看到的招聘信息)

办公室电话:0998-2890228      

(二)喀什大学赴内地高校招聘工作组联系方式     

(4月21日至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联系人及电话:王老师 13899175877      

夏老师 13031290500       

邮箱:1454910622@qq.com(邮件主题标明为“姓名+应聘岗位+硕博英才网shuobojob.cn”)

喀什大学官网:http://www.ksu.edu.cn/

诚邀优秀的您加入,美丽的喀什大学等您来!      

附件:      

附件1:喀什大学2021年春季赴内地高校引进人才招聘岗位需求一览表.xls

附件2:应聘材料清单及要求.doc

附件3:喀什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xls

附件4:喀什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申报书.docx

附件5:喀什大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表.docx

附件6:关于择业期内工作情况的说明.docx

附件7: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doc

附件8: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doc

喀什大学      

2021年4月16日

原文出处:

http://www.ksu.edu.cn/info/10477/9288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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