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疆广播电视大学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2021年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编制内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广播电视大学成立于1979年1月,是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受自治区教育厅管理和国家开放大学业务指导,以促进终身学习为使命、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互联网+教育”为特征,坚持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重发展,面向全疆开展开放教育的新型高等学校。
学校现有乌鲁木齐市新华南路654号、中湾街45号两个校区,校园占地71亩,建筑面积5.5万平方米。学校实行三级办学运行体制,办学组织体系包括新疆电大本部、15个地州市电大、63个县级电大和3所行业电大,共计86个教学点。开设本科专业(专科起点)21个,专科专业37个。全疆电大办学系统在籍学生16.2万余人,校本部在籍学生5万余人。
学校始终坚持面向地方、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主动适应新疆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对各族人才培养的需求,积极探索信息技术与教育深度融合背景下的开放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在促进构建自治区终身教育体系和建设学习型社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办学41年来,累计培养大中专毕业生35万余人,非学历教育60余万人次。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
四、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核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五、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及工作能力,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证书;
(五)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4月1日(含)后出生;
(七)应聘者应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学科专业对口,且第一学历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学士学位。具体专业可参照招生代码册(详见附件2);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证书;高考为民考民的少数民族考生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2.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3.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九)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方式
学校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广播电视大学官网(http://www.xrtvu.com,下同)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发布信息期限为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4月26日。
(一)网络报名时间:2021年4月1日00:00-4月26日23:59止。
(二)报名方式:
应聘者将报名所需所有材料压缩打包发送至xjddzzb@163.com邮箱,邮件主题及压缩包名称以“姓名+应聘岗位代码+所学专业+硕博英才网shuobojob.cn”的形式命名,所需材料名称以“材料序号+材料名称”命名,不按照要求命名、发送即视为报名材料不符合应聘要求,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报名时间截止后发送应聘材料的人员不予受理,应聘者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选择多个岗位报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报名所需材料:
(1)《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详见附件3),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
(2)《新疆广播电视大学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一览表》(详见附件4);
(3)二代身份证扫描件;
(4)本科、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5)未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
(6)普通话测试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扫描件;
(7)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不予以资格审查。
以上报名材料要求内容清晰、易于辨识,招聘工作任一阶段如发现提供材料虚假或无法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将取消应聘及录取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三)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考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可按规定调整或取消岗位调整计划。
七、资格审查
由新疆广播电视大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确认时间和确认方式将根据疫情防控具体情况确定。
(一)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仅限于2021年4月26日23:59前提交有效报名材料的人员,资格初审时间结束后还未按照退回意见重新提交材料的视为无效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及参加考核的时间、地点将在新疆广播电视大学官网上进行公示。
(二)资格确认: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需按照公告要求携带报名时所提交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确认,如发现资格不符,或未能提供报名时所提交材料原件,将取消应聘人员考核及录用资格。
八、考核
学校将严格落实卫生防疫要求、控制规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招聘的考核。考核采用试讲与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试讲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50%折合计算;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50%折合计算。试讲与结构化面试分别赋分。
考核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试讲×50%+结构化面试×50%。
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核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应聘人员考核成绩须达到60分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考核结束后,将在新疆广播电视官网上向社会公布考核总成绩、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九、体检
体检工作由新疆广播电视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
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聘资格。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广播电视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另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或取消此岗位的招聘计划。
十、考察
(一)学校将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由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重点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如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十一、确定拟聘人员
新疆广播电视大学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和要求,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推荐聘用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
十二、公示
拟聘人员确定后,将在新疆广播电视大学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三、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新疆广播电视大学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办理聘用手续。
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新疆广播电视大学党委组织部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四、招聘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我校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校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有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新疆广播电视大学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本次招聘工作。
监督电话:0991-8558625
十五、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新疆广播电视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新疆广播电视大学官网及时发布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新疆广播电视大学官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收取考试费用,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广播电视大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解释。
联系人:董老师、李老师(来电时请说明是在硕博英才网shuobojob.cn看到的招聘信息)
联系电话:0991-8529543,13579226789,15292896606
邮箱:xjddzzb@163.com。
附件:
附件1:2021年新疆广播电视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公告表(下载)
附件3:新疆广播电视大学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下载)
附件4 :新疆广播电视大学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一览表(下载)
新疆广播电视大学
2021年4月1日
原文出处:
http://rst.xinjiang.gov.cn/rst/c100481/202104/53cf7792c808420192b3fbe000f9c733.shtml
内容出处:
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的文/图等稿件,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及方便产业探讨之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等事宜,请与我们联系。邮箱:keyanhr@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