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 2020-06-17来源: 未知作者: admin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关于进一步完善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10号)精神,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任教师共5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学院创办于1958年,前身是乌鲁木齐纺织工业学校,现隶属于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2000年6月,改制为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是新疆首批高等职业院校,国家百所骨干示范高职院校,国家优质高等职业学校,新疆第二产业职教园区理事长单位。2019年10月,学院成功被列入国家“双高校”的“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

学院占地2200亩,在校生1.48万人,教职工668名,研究生203人,副高以上职称135人(含正高18人),国家及自治区教学名师9人,自治区级教学团队7个;国家和自治区级实训基地4个;常年招生专业43个,其中国家重点专业4个,自治区特色(精品)专业9个,已建成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自治区级精品课程18门;近三年,学生获国家级技能大赛获奖17项,自治区级技能大赛获奖63项。李克强总理2010年3月来学院视察时称赞:“二产园区办得好,学校办得好,很有特色”。

学院是自治区级文明单位,先后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50强,全国首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全国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联盟创始单位、教育部“首批职业教育德育工作实验基地”,自治区培育高技能人才先进单位。

学院是自治区级文明单位,先后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50强,全国首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全国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联盟创始单位、教育部“首批职业教育德育工作实验基地”,自治区培育高技能人才先进单位。

二、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四、发布招聘信息

2020年6月12日至6月26日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下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http://www.xjeic.gov.cn/,下同)官网、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s://www.xjqg.edu.cn,下同)发布招聘信息。

五、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尊重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及工作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79年6月12日后出生;

(七)应届生(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毕业生)提供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证明》(《高校毕业生证明》)(附件2)。

(八)应聘人员专业要求参考《2014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附件3);

(九)应聘人员需达到普通话测试二级乙等水平,报名时请提供证书。

(十)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证书;

(十一)下列人员不得报考:高校在读博士、硕士(非应届)及本年度已考取国家统招博士、硕士的;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核,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六、报名

(一)网络报名时间:2020年6月12日至6月26日18:00。

(二)网络报名方式:

1.报考者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主页,认真阅读《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了解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3.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

邮箱报名所需材料:

(1)《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电子版1份(附件4),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

(2)二代身份证扫描件;

(3)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2020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有效的毕业生推荐表扫描件;

(4)普通话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证书;

(5)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否则不予以资格审查;

(6)满足笔试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资历证明彩色扫描件(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少数民族应聘人员不用提供)

笔试加分条件:

①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②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③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进行累计加分。

以上电子报名材料请按顺序编辑在一个WORD文档中,以“姓名-岗位代码-硕博英才网”格式命名文件,例:“张三-1301-硕博英才网”,将文件发送至邮箱1433509770@qq.com。

考核时考生需提供以上报名材料原件,招聘工作任一阶段如发现提供材料虚假或无法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将取消应聘及录取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4.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可查阅《2014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也可咨询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组织部(人事处、外事处)。

(三)报名联系人及电话:刘老师,0991—6866078,邮箱1433509770@qq.com,咨询时间: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8:00。

七、资格审查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两个环节,若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官网进行公示。

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3:1开考比例要求的,可按规定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八、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将结合疫情防控情况,组织开展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任等后续工作,相关通知将在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s://www.xjqg.edu.cn)发布。

(一)考试

由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专家,采取笔试、面试进行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核结束后,在学院官网公布成绩及排名。

(二)体检

体检工作由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按照考核总成绩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人员,由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项目(试行)》执行、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另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查所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考察

1.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将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该应聘者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2.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资料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3.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报考同一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应聘人员进行审议,经学院党委集体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入公示环节。

(五)公示

经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将在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确认体检、考察、公示人员;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学院组织部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招聘监督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电话:0991-6861135

十、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及时进行公告。

(二)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发布的考核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核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核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由于现处疫情防控期间,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适时调整并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2020年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

附件2.应届毕业生证明(高校毕业生证明)

附件3.2014年研究生招生专业代码册

附件4.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6月10日

原文出处:

http://rst.xinjiang.gov.cn/rst/c100482/202006/9c52ffe1058243dbbbd783e83ea9a2e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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