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共晋中市委党校(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 2019-08-02来源: 未知作者: admin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我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9]26号)等政策规定和要求,根据2019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中共晋中市委党校计划组织实施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4.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3年7月30日后出生)。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具体要求

中共晋中市委党校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中共晋中市委党校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中共晋中市委党校制定公开招聘实施方案,报市委组织部核准后,2019年7月30日在晋中党建网(www.sxjzdj.org.cn)、中共晋中市委党校网站(http://swdx.sxjz.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xjz.gov.cn/)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时间:2019年8月8日9:00至8月12日17:00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报考人员应提前准备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JPG或JPEG格式。上传前请使用报名系统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未通过照片处理工具处理的照片无法上传)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其中应聘者《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登记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国外毕业留学生的专业由中共晋中市委党校结合岗位需求进行认定。)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2)资格初审

时间:2019年8月8日9:00至8月13日17:00

资格初审由中共晋中市委党校负责。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8月12日17:00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8月12日17:00至8月13日17:00期间,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

时间:2019年8月8日9:00至8月14日12: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5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下载打印《晋中市直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4)改报岗位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予以取消。

岗位被核减、取消的,经核准后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通知,同时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2019年8月16日9:00至12: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改报。改报岗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019年8月16日9:00至8月16日17:00,资格初审结果可于2019年8月16日20:00前查询。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放弃改报及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费通过原缴费渠道如数退还。

2.减免考务费用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随后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于8月15日至8月16日到晋中市人事考试中心现场办理减免考试费用的手续。

3.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9年9月4日至9月7日

报考人员可于指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过程中如遇问题请与晋中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面试成绩须不低于70分且考试总成绩不低于60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时间:2019年9月7日,笔试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综合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等。

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的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笔试成绩可登录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询。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中共晋中市委党校负责。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名次时,一同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环节,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中共晋中市委党校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未领取毕业证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证明)、学位证、报到证(或原件存放教育部门、公共就业服务中心、人才服务中心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及个人档案存档证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已就业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出具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3.面试

面试由中共晋中市委党校制定实施方案。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的具体组织、内容、方式及时间安排,由中共晋中市委党校网站进行公告或电话通知。

面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应于当天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中共晋中市委党校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中共晋中市委党校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共晋中市委党校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中共晋中市委党校负责将本系统拟聘人选报晋中市委组织部批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五、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中共晋中市委党校,笔试考务方面的问题可咨询晋中市人事考试中心。

政策咨询:0354—8593610

监督电话:0354—8593606

考务咨询:0354—3075693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特别提示:

1.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通过笔试进入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的考生,具体的时间和内容安排,请随时关注中共晋中市委党校网站发布的公告。请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的畅通,因考生自身原因导致联系中断,影响招聘的责任自担。

附件:晋中市委党校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研究生专业代码).xls

附件: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doc

原文出处:

http://sxjzdj.gov.cn/index.php/index/show/catid/74/id/38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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