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工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为加快学校事业发展,现面向海内外公开诚聘博士研究生,热诚欢迎有志之士前来应聘,携手共创山西工学院美好明天!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山西工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100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山西工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的,获得博士学历学位的国内外博士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要求(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六)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2年4月2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可以放宽至45周岁(1977年4月21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2月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请将报名材料扫描后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sxgxy_rlzyb@163.com。应聘者邮件标题格式统一要求为:岗位+姓名+性别+学科(专业)+毕业院校名称+留学人才网,资料打包压缩发送。
3.报名提交材料:
(1)《山西工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扫描件(本人手写签名)、《山西工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3)电子版。
(2)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3)各学历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个人自荐材料、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及聘任文件、获奖成果证书、任职文件及聘任文件、就业推荐表等材料扫描件。
(4)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相应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组,对应聘者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由学校电话通知本人资格复审、考核的时间和地点等信息。
(三)考核方式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组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应聘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身体心理素质、教学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进行综合考核。考核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根据考核成绩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和考察由山西工学院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可在体检结果告知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学校、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强化考察环节,严格把关,考察应深入细致,对被考察对象全面了解,防止考察失察、失真。学校成立考察小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国内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其他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后,在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核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薪酬待遇
(一)学校提供的薪酬待遇
1.安家补贴。服务期内提供一套140平米精装修人才公寓,并一次性发放安家补贴50万元(税前)。
2.工资待遇。2年免考核,年收入不低于20万元(税前,前2年朔州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提供的生活补助计入年收入)。第3年按照校内绩效标准执行。
3.科研启动费。理工科类:40万元,人文社科类:20万元,并配备必要的科研条件。
4.配偶工作安置。配偶已参加工作且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经考察合格,可办理入编调动手续;不符合入编条件的,可安排校内人事代理岗位。
(二)朔州市人才支持政策
按照《关于支持山西工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若干举措》(朔办发〔2021〕31号文件),对于全职引进,且与山西工学院签订5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高层次人才享受如下政策:
1.购房补助。在朔州市购买首套住房的分期给予购房补助,标准是教授30万元,副教授25万元,博士研究生20万元(领取购房补助时退出人才公寓)。
2.生活补助。期限为5年,标准为教授10万元/年、副教授8万元/年,博士研究生6万元/年。
3.配套服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自愿在朔州市接受教育的,不受户籍和居住地限制,在全市范围内就读中小学、幼儿园,自主择校入读。全职引进的博士研究生(高校毕业生),给予5万元学费补助,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建立健康档案,提供健康体检和优先医疗服务。
备注:
1.安家补贴只能申领1次,一次性给予补贴。
2.符合省财政厅、人社厅《鼓励优秀博士毕业生来晋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条件的博士,可申请省财政给予的一次性生活补助10万元、科研经费不低于5万元的待遇。
3.对学术科研成果特别突出的特殊人才,采取“一事一议”“一人一策”方式确定相关待遇。
六、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落实回避制度;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七、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山西工学院人力资源部。
联系人:王老师 闫老师
咨询电话:0349-5686118
监督(举报)电话:0349-5686100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
附件1: 山西工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表.docx
附件2.:山西工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山西工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采集表.xlsx
山西工学院
2023年4月21日
原文出处:
http://rst.shanxi.gov.cn/ztzl/zpxx/szsydwzpgg/202304/t20230421_84042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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