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太原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太原师范学院是一所以本科师范教育为主、非师范教育和硕士研究生教育协调发展的全日制高等师范院校,目前全日制在校本科生24000余名,硕士研究生千余名,教学院系20个,本科专业49个,分布在经济学等9大学科门类。拥有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8个,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优势和特色专业7个,省级精品课程16门,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2个。
现有专任教师近1200名,包括教授、副教授440余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近400人。教师中“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等国家和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70余人。
诞生于世纪之交的太原师范学院如同一艘扬帆起航的大船,在世纪首航的波翻浪涌中高歌猛进,执着前行。2014年正式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18年顺利通过本科教学审核评估;2019年被山西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山西省教育厅正式列为博士学位立项建设培育单位;2021年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科学谋划制定“五大方略”,坚定实现“五个突破”,在“六项重点任务”上下功夫,全面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
根据工作需要,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太原师范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66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太原师范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的,获得博士学历学位的国(境)内外博士研究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要求(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六)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1年5月19日以后出生)。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12月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扫描后,通过电子邮箱打包发送至学校二级院系(研究所)进行报名,电子邮箱及联系方式见公告第六部分,同步将应聘材料发送至校人事部电子邮箱。
应聘邮件标题格式统一要求为:2022年高层次人才应聘-姓名-应聘院系-毕业院校-专业-学历学位-硕博英才网shuobojob.cn。
3.报名提交材料:
(1)《太原师范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扫描件(附件2)(本人手写签名),报名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
(2)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3)本科、硕士和博士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2年毕业生须提供在读证明(包含入学时间、毕业时间和所学专业等)、博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个人自荐材料、主要科研成果、学术荣誉证书等扫描件。
(4)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5)职称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任文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组办公室组织对应聘者的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学术成果、毕业学校等信息。资格初审符合应聘条件的应聘人员,由学校电话通知本人资格复审、考核的时间和地点等信息。
(三)考核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应聘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身体心理素质、教学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进行综合考核。考核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根据考核成绩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和考察由太原师范学院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聘人员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学校、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强化考察环节,严格把关,考察应深入细致,对被考察对象全面了解,防止考察失察、失真。学校成立考察小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国内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其他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经学校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后,在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核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落实回避制度;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公开招聘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监督。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六、联系方式
(一)二级院系(研究所)联系方式
(二)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太原师范学院人事部。
联系人:张老师
咨询电话:0351-2886228(来电时请说明是在硕博英才网shuobojob.cn看到的招聘信息)
监督(举报)电话:0351-2886030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
1.太原师范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表.xlsx
2.太原师范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docx
太原师范学院
2022年5月19日
原文出处:
http://rst.shanxi.gov.cn/ztzl/zpxx/szsydwzpgg/202205/t20220519_60356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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