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山西大学赴北京专项招聘公告
山西大学创建于1902年,是我国最早创办的三所国立大学之一。学校于1998年成为山西省重点建设大学,2005年成为山西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同建设的省部共建大学, 2016年,成为国家中西部“一省一校”重点建设大学。2017年,山西省出台意见支持山西大学深入实施“1331工程”,对标“双一流”实现率先发展。2018年,在省部共建和“一省一校”建设基础上,我校正式成为教育部和山西省政府合建的部省合建高校。近年来,学校主持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等各类项目稳步增加,先后荣获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技术发明二等奖、科技进步二等奖、教育部高校人文社科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等16项国家科研大奖。2019年,成为山西省唯一一所入选教育部“首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高校。
学科门类齐全,科研实力雄厚。现有86个本科专业以及7个本科双学位招生专业。现有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19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35个;硕士专业学位种类24个,自主设置交叉学科博、硕士点各2个;目录外二级学科博、硕士点各4个。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近30000人,办学条件优良,治学环境优雅,是省政府命名的“园林化单位”和“绿色学校”;目前拥有坞城校区、大东关校区、东山校区(在建)三个校区,总占地面积3008亩,建筑面积110万平方米。在建的东山新校区更将为学校人才培养和科研创新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根据工作需要现将专项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山西大学2021年赴北京专项招聘专业技术岗位25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山西大学2021年赴北京专项招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的2020年、2021年未就业毕业生。
2020年、2021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2020年1月1日至资格审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四)辅导员岗位应聘者须为中共党员(正式或预备党员)、研究生期间有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及招聘条件要求,国内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国外院校的毕业生,学历学位应在2021年4月6日之前取得,并已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六)本科、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4月6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所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4月6日及以后出生)。
(七)博士研究生优先录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7日-4月9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2.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亚朵酒店(北京西站南广场亚朵酒店)一层大厅。
4.报名提交材料(证件原件审核后自行带回):
(1)《山西大学2021年赴北京专项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正反到打印一页A4纸上,粘贴1寸证件照片,本人签名处须手写)。报名登记表中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应聘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专业,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并提供毕业学校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所学具体专业的证明和学习成绩单。
(2)本人身份证原件,本科和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国内2021年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免费认证获取。已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
(3)应聘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需提供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党员及研究生期间主要学生干部工作证明。
(4)国内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网签的高校提供未就业证明;国(境)外毕业生提供未就业承诺书。
(5)EXCEL文档《山西大学2021年赴北京专项招聘信息采集表》(附件3),应聘人员现场使用微信传输EXCEL文档电子版,命名格式为:应聘岗位+姓名+专业。
(6)PDF文档,应聘人员现场使用微信传输PDF文档电子版。命名格式:应聘岗位+姓名+专业。现场报名所有材料请按以下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档。
①《山西大学2021年赴北京专项招聘报名登记表》。
②身份证;本、硕、博期间取得的各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已毕业的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
③应聘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须提供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党员及研究生期间主要学生工作干部证明材料。
④国内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网签的提供未就业证明)、国(境)外毕业生提供未就业承诺书。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4月7日-4月9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资格审查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亚朵酒店(北京西站南广场亚朵酒店)一层大厅。
专项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对应聘者的招聘条件逐项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要责任到人,严格执行二次审查办法和审查签字记录制度,确保资格审查客观、严谨、公正。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由专项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相应专家组(3~5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家)进行认定。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将通过学校网站进行公布,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应聘岗位和应聘岗位专业要求等。
(三)招聘方式
学校成立考核专家组实施招聘,专家组人数一般为5-9人。招聘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现场报名结束后三日内请关注山西大学网站)。
博士研究生采取面试考核方式进行,面试考核实行百分制,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考核内容主要以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和业务潜能为主。
本科、硕士研究生同一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比例不达5:1,直接进行面试考核,面试考核实行百分制,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考核内容主要以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和业务潜能为主。
本科、硕士研究生同一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比例达5:1及以上,采取笔试与面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面试考核内容主要以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和业务潜能为主。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面试考核人选,不达1:3比例的按实际人员确定面试考核人选。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40%。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考核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考核成绩、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学校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面试考核,按加试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招聘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和考察由山西大学组织实施。体检有关事宜在山西大学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可在体检结果告知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学校、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强化考察环节,严格把关,考察应深入细致,对被考察对象全面了解,防止考察失察、失真。学校成立考察小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国内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其他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由学校人才工作领导组研究通过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查实并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招聘工作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招聘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六、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山西大学人力资源处。
联 系 人: 赵老师、芦老师(来电时请说明是在硕博英才网shuobojob.cn看到的招聘信息)
咨询电话:0351—7018264 7011251
监督(举报)电话:7018554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学校网址:http://www.sxu.edu.cn
学校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坞城路92号
山西大学
2021年4月1日
原文出处:
http://rsc.sxu.edu.cn/gkzp/jszp/d44cd391a0134dd59ebb18e12beb32f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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