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海音乐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上海音乐学院是中国第一所独立建制的高等专业音乐教育机构,办学九十余年来,形成了音乐创作、音乐表演、音乐理论、音乐应用“四轮驱动”的音乐学科综合体系,作为中国音乐教育的杰出代表在海内外享有盛誉,被誉为“音乐家的摇篮”。2017年,被列为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入选上海市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上海音乐学院各岗位共7人。
二、招聘岗位类型与招聘对象条件
1、招聘岗位类型
(1)教师岗位:从事教学、科研、艺术实践等工作;
(2)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从事教学辅助等工作;
(3)管理岗位:从事行政管理等工作。
2、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责任心和事业心,具备组织协调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4)具备岗位所需的身心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技能等条件,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下表或上海音乐学院人才招聘网(https://job.www.shcmusic.edu.cn);
(6)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24日。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或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可不受居住证满一年的限制。
序号 | 用人部门 |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型 | 招聘人数 | 招聘条件 |
1 | 学工部、学生处 | 辅导员 | 教师 | 4 | 1、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2、应届毕业生应聘者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非应届毕业生且具有三年及以上高校相关工作经历的应聘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5周岁; 3、中共党员; 4、熟悉大学生的心理、思想特征,掌握大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的一般规律、方法; 5、热爱学生工作,具备学生会或社团工作经历,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调查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6、成绩优秀,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 |
2 | 纪委办公室 | 纪检员 | 其他专技 | 2 |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2、中共党员; 3、具备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 4、具备相关工作经验、或具备法律及财务学习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5、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上述条件。 |
3 | 审计处 | 审计员 | 其他专技 | 1 | 1、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或具备会计师、审计师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具备较强的文字能力和表达能力,熟练应用计算机办公自动化及财务、审计相关软件和设备; 3、熟悉国家财经、审计法规和方针政策,了解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审计理论和实操; 4、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上述条件。 |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申请人登陆上海音乐学院人才招聘网(https://job.www.shcmusic.edu.cn),根据网站要求进行报名。本次招聘的招聘类型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未按要求报名者恕不接受申请。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5月24日
网站开放时间为报名期间每日7:00-20:00(北京时间)
2、资格审查
上海音乐学院根据报名情况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收到后续考核通知。收到考核通知后,需根据要求提交个人简历及其他相关验证材料。
3、考核
由上海音乐学院根据岗位要求组织统一考核,考核主要通过笔试、面试等方式测试申请人岗位专业知识、专业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
4、体检
拟录用人员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
由上海音乐学院组织录用考察,主要考察拟录用人员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经上海音乐学院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录用形式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和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录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按择优纳编原则录用,录用后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邮箱:zhaopin@shcmusic.edu.cn(邮件主题标明为“姓名+应聘岗位+硕博英才网”)
联系电话:021-64313746,来电时请说明是在硕博英才网看到的信息。
原文出处:
http://www.shcmusic.edu.cn/view_0.aspx?cid=3&id=478&navindex=0
内容出处:
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的文/图等稿件,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及方便产业探讨之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等事宜,请与我们联系。邮箱:keyanhr@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