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开放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管理岗公告

时间: 2023-10-25来源: 上海开放大学作者: admin

因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有志于投身现代远程开放教育事业的人才。

一、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三)具备应聘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职责,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五)年龄原则上40周岁以下;

(六)曾因犯罪受过各种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应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条件

本次计划招聘教师类、管理类等岗位共计10个。具体岗位、人数及招聘要求详见附件。

注:应聘者分为“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两类。

其中,“应届毕业生”是指列入普通高校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全日制且不属于定向和委托培养、完成学业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列入毕业年度的就业计划;毕业证、学位证一般应均为2024年7月前取得,在校期间未与任何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人事聘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未按期毕业的,本次录用资格无效。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按本市相关规定提交落户申请。

“非应届毕业生”是指除应届毕业生以外的人员,包括在职人员、待业人员等。外省市社会人员(非应届毕业生),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外省市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应届毕业生,不受居住证一年的限制。

留学归国人员一般应于2023年12月底之前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止。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须作出承诺,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产生的影响和后果,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二)报名方式

应聘者将本人简历及其他材料(含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获奖、科研成果等)通过网上招聘系统进行投递,具体网址为:https://zhaopin.shou.org.cn/。通过其他形式投递的简历材料恕不受理。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

学校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对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筛选,在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择优安排综合测评,未入围者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虚报资料、隐瞒重要事实的,学校均可以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四)综合测评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采取笔试(试讲)、面试、面谈及心理测评等形式,对其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各方面进行综合测评。

(五)政审

学校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体检

拟聘人员需向人事处提交指定三级甲等医院体检证明。体检合格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七)拟聘人员的确定与公示

根据综合测评、政审、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齐老师,联系电话:25653247

招聘系统技术支持:吴老师、袁老师,联系电话:25653695、25654088

上海开放大学

2023年10月24日

附件:上海开放大学公开招聘计划表.xlsx

原文出处:

https://rsj.sh.gov.cn/tzpgg_17408/20231024/t0035_14190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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