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东交通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交通技师学院创办于1975年,隶属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占地面积600余亩,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现有教职员工330余人,在校生一万余人。
学院分为南校区、北校区、北城校区三个校区,设有基础部、汽车应用系、汽车服务系、汽车制配系、机械工程系、电气工程系、电力系、商务系、计算机应用系、航空系、轨道交通系、学前教育系等教学部门,开设汽车检测与维修、汽车制造与装配、数控加工、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无人机操控技术、电子商务、现代物流、幼儿教育、公路养护与施工、航空服务、高铁服务、邮轮乘务等40多个专业,每年为社会培训各类技术人才和机动车驾驶员万余人。
二、招聘岗位
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66号)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山东交通技师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中级专业技术岗位教师人员33名,招聘岗位条件、人数等具体要求详见《山东交通技师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初级、中级专业技术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热爱祖国,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3.基本理论功底扎实,专业知识精深,能胜任相应岗位工作,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以及所需的其他条件;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具有本专业领域的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面向博士研究生招聘的岗位不限;
4.应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8年7月25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3年7月25日以后出生);
5.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国家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6.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7.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条件;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8.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所学专业工作经历的证明和人社部门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情况的证明(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9年7月25日为截止日期。
9.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10.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以下人员不得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省交通运输厅(http://jtt.shandong.gov.cn)和山东交通技师学院网站(http://www.sdjtc.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7月30日9:00-8月2日16:00
查询时间:2019年7月30日11:00-8月3日16:00
报名人员登陆山东交通技师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sdjtc.cn)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山东交通技师学院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并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0539-7162726。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
报名人员须在报名时上传照片(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30K)。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要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请及时打印《山东交通技师学院招聘专业技术岗位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2.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9年7月25日之前取得)、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同时提交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同时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5.岗位要求所学专业工作经历年限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所学专业工作经历的证明和人社部门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情况的证明;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须同时提交本专业领域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面向博士研究生招聘的岗位不限;
6.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7.应聘人员还需同时提交《山东交通技师学院招聘专业技术岗位报名登记表》(附件2)、《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1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面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山东交通技师学院提交有关材料,否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在山东交通技师学院官方网站另行通知。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按岗位名称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考场安排和《笔试准考证》打印在山东交通技师学院官方网站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5比例依次确定,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在规定时间内未向山东交通技师学院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采用试讲和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教学仪态、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技能、教学效果以及与教师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素养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技能测试采用现场操作或专业测试、结构化测试、情景模拟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素质。试讲和技能测试均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按照试讲和技能测试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面试成绩。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考场安排和《面试通知单》打印在山东交通技师学院官方网站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研究生招聘的教师21岗位,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六、考察和体检
山东交通技师学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和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将实事求是、公正客观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形成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安排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备案后,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
(一)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山东交通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无关。
(三)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山东交通技师学院官方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聘单位:山东交通技师学院
联系人:齐老师
电子邮箱:sdjtzzrsc@163.com(邮件主题标明为“姓名+应聘岗位+教育科研人才网”)
联系电话:0539-7162726
邮编:276021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滨河西路与临工大桥交汇北600米路西
(五)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6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监督电话:0539-7162979
本简章由山东交通技师学院负责解释。
山东交通技师学院
2019年7月25日
原文出处:
http://hrss.shandong.gov.cn/articles/ch00238/201907/73b53918-d980-49d1-9c90-2cbc8b6258de.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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