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软件学院2023年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岗位(高端岗位)公告

时间: 2023-09-14来源: 山东大学软件学院作者: admin

山东大学软件学院成立于2001年,是经教育部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批准建立的首批35所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之一,2021年软件学院入选首批33所国家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建设名单,软件工程学科软科排名多年来一直位列全国前10%。学院拥有软件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软件工程博士后流动站。近年来,学院学科水平、学科影响力明显提升。根据学院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内容

1.岗位名称及数量:大型工业软件工程研发岗,2人。

2.工作地点:山东济南。

3.岗位职责:

(1)承担工业软件研发及工程管理相关工作;

(2)实验室建设工作;

(3)完成学院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身心健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守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团队精神。

4.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得应聘,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岗位条件

1.学历学位: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可放宽至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2.年龄:

(1)应届博士毕业生不超过32周岁(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有相关工作经历人员不超过38周岁(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备丰富大型工业软件及工程管理相关经验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外语水平:

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水平考试或英语六级425分及以上(取得雅思5.5分及以上,或托福90分及以上的),取得海外学历学位者可不做此项要求。

4.专业名称(最高学历阶段):

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可授工学、理学学位)、0835软件工程、0839网络空间安全、0854电子信息

5.其他条件:

(1)具备大型工业软件及工程管理相关经验;

(2)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四、相关待遇情况

1.事业编制岗位。薪酬按照国家事业编制人员待遇规定执行。工作成绩突出者增发奖励业绩绩效。

2.按国家相关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险。

3.生活保障

(1)学校提供周转公寓供有需求且符合条件的新聘人员租住,校区间提供交通班车;

(2)享受三甲医院体检等工会福利待遇;

(3)子女可享受山东大学附属中小学优质教育。

4.职业发展

(1)学校针对各类岗位实施能力提升计划,组织岗位技能和综合素质提升的集中培训;

(2)根据专业技术岗位通道晋升发展。

五、报名程序

1.报名方式。本招聘公告全年有效,招到即止,应聘人员须将应聘所需材料按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以“姓名+应聘岗位名称”命名,发送到yangyangyang@sdu.edu.cn邮箱报名。材料包括并不限于《应聘人员报名表》、个人简历、身份证件、高等教育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英语水平证书及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等,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2.考试内容和方法。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3.考察与体检。通过考试人员参加考察、体检。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依次等额递补。

4.公示。通过考察、体检的拟聘人员予以公示,公示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公示人选如放弃资格,可从符合条件人员中依次根据相关成绩等额递补。

六、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真实有效报名材料。对于提供虚假报名材料者,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3.应届博士研究生须于2023年12月底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

4.岗位条件中涉及经历时长的计算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5.应聘人员应自行及时上网查阅各项通知事宜,并保持手机和邮箱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6.拟聘人员须在规定期限内携报到材料、学历学位等相关材料原件报到,逾期者视为放弃资格。

7.学校对拟聘人员进行档案审核,存在档案涉嫌造假等严重问题者,将按有关规定不予录用。

8.首聘期进行预聘管理,期满考核达到要求者方可续聘。

联系电话:0531-88395951

山东大学软件学院

2023年9月

附件【应聘人员报名表.docx】

原文出处:

https://www.sc.sdu.edu.cn/info/1024/4211.htm

内容出处:

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的文/图等稿件,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及方便产业探讨之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等事宜,请与我们联系。邮箱:keyanhr@126.com

扫描二维码关注公众号,每天获取各类引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