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国农业大学烟台研究院公开招聘辅导员简章
烟台中农大研究院是烟台市教育局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业务上接受中国农业大学烟台研究院的领导,主要承担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技术培训与技术推广,开展相关国际交流合作等。
中国农业大学烟台研究院依托中国农业大学的资源优势,开展本科生、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等多种层次的人才培养,结合区域产业特色,建设各类教学科研创新平台,开展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研究院坐落于山东省烟台市高新区,交通十分便利,校园环境优美,校园建筑既体现中国农业大学百年老校深厚的文化底蕴,又展现碧海、蓝天、红墙、绿地的海滨建筑风格,突出塑造依山傍海、诗情画意般的风光和多层次的校园文化景观,现有在校本科、研究生、第二学生学位学生3290名。
2020年9月,中国农业大学与烟台市人民政府签署共建研究院合作协议,掀开了研究院发展的崭新篇章。“十四五”期间,中国农业大学烟台研究院将在山东省和烟台市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进一步提升办学能力和水平,加快建设成为国内一流教育基地、一流现代农业创新基地、一流社会服务和成果转移转化基地,努力为服务烟台市乃至山东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智力支撑。
为加强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根据烟台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定我单位的人员总量情况,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岗位共计2个,均为辅导员岗位。具体岗位及相关要求见《附件1:烟台中农大研究院2022年辅导员招聘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应聘人员须为1981年7月12日(含)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5.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不限。
6.中共党员,有学生干部经历者优先。
7.除2022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及同期毕业的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等均须于2022年7月12日之前取得。
8.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经所在院校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考生须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解约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实行集体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的,用人单位和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机构均须盖章;实行个人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机构盖章),公办中小学教师报考须所在单位和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同意。
9.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被开除党籍的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2022年应届毕业生除外)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具有多个学历层次的考生以其低层次学历报考的,其学历性质等应聘条件,均按其低层次学历的要求进行审核。
10.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享有平等就业机会。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三、招聘办法与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时间
报名时间:2022年7月13日9:00-7月26日16:00;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仅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需提供:
①《烟台中农大研究院招聘报名审批表》(见附件2);
②个人简历;
③学历和学位证书、身份证;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需提供学位证书、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就业推荐表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实行集体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的,用人单位和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机构均须盖章;实行个人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机构盖章);
⑤中共党员证明、学生干部证明;
⑥本人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
⑦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照片。
报名时,需将①、⑦电子版和②③④⑤⑥的扫描件按顺序做成一个PDF或TIFF文件,统一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硕博英才网”发送至邮箱renliyt@cau.edu.cn。
3.网上初审
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后,研究院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者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
(二)现场审核
网上初审通过人员须按照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方可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1.时间和地点
现场审核时间、地点在中国农业大学烟台研究院网站另行公布。
2.提交材料
现场资格初审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须提前按下列顺序装订好复印件,并携带相应的原件。原件核对后归还:
(1)《烟台中农大研究院招聘报名审批表》。
(2)身份证。
(3)学位、学历证书。需提供专科及以上各学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22年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海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2022年毕业没有认证的须提供个人书面承诺)。
(4)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须提供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或解约函。
(5)中共党员证明,考生可选择以下方式之一提供证明:a.党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b.党员证明,须现党员组织关系所在支部或组织部门盖章;c.入党志愿书全本复印件(须人事档案所在部门盖章)。学生干部证明须由任职期间所在学校相关学生管理部门或二级院、系盖章。
(7)《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3.有关要求
资格审查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或解约函(证明)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不含面试当天)后第五个工作日下午5点前提供。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指定材料,均视为弃权。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3,经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时间、地点待定(具体时间、地点在中国农业大学烟台研究院网站公布)。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所必需的公共基础知识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满分100分。根据笔试结果设定笔试成绩合格线。笔试合格人员按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计划1:10比例进入面试范围。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中国农业大学烟台研究院网站公布。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不递补。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80分,达到80分的按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计划1:3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名单的,以笔试成绩排序。若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进行排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
(四)公布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
对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在中国农业大学烟台研究院网站进行公布。
(五)考察与体检
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与体检由研究院组织实施。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首先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它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考察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实施,国家对招聘岗位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予录用。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中国农业大学烟台研究院提出书面申请,并由烟台中农大研究院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应聘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构同意,未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六)公示
经考察、体检均合格,确定拟聘用人员,在烟台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所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在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空缺的,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聘用
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招聘主管机关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调动、派遣手续,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根据烟台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有关政策规定,烟台中农大研究院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
四、其它
(一)防疫要求。根据关于防疫期间考试工作要求,请报考人员注意以下事项:
(1)笔试前28天,考生及共同居住人凡有国(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有发热、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黄疸、皮疹、结膜充血等疑似症状者,须主动报告,并尽快就诊排查,招聘单位将根据防疫部门工作要求,综合研判并通知考生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
(2)考生应每天采取自查自报方式进行健康监测,早、晚各进行1次体温测量,并在开考前提交《考生健康承诺书》(附件5)和《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附件6)。前14天内如考生所在地区升级为中、高风险地区,应及时主动向招聘单位报告,并尽快就诊排查,招聘单位将根据防疫部门工作要求,综合研判并通知考生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
(3)所有考生参加考试时应主动佩戴防护口罩,出示动态健康码。考生及共同居住人凡有国(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提供7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原件)。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以及经现场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考试期间要服从工作人员指挥管理,自觉保持安全距离。及考试结束后,考生应主动离开,不得聚集。以及考试过程中,如出现疑似症状,应主动报告。
(4)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应减少跨区域流动,尤其避免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活动。凡违反国家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疫情防控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考点实行封闭管理,资格审查、考试仅限考生本人参加。
(二)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各附件,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关注中国农业大学烟台研究院网站、微信群的相关通知。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四)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五)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1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简章由烟台中农大研究院负责解释,招聘工作具体事宜请咨询中国农业大学烟台研究院人力资源部。
咨询电话:0535-6923001
联系人:季老师
中国农业大学烟台研究院网址:http://yt.cau.edu.cn
附件:
1.烟台中农大研究院2022年辅导员招聘岗位需求表
2.烟台中农大研究院招聘报名审批表
3.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
5.考生健康承诺书
6.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
烟台中农大研究院
2022年7月12日
原文出处:
http://jyj.yantai.gov.cn/art/2022/7/13/art_17078_29089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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