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青岛工程职业学院诚聘海内外高层次人才
一、学院简介
青岛工程职业学院,简称“青工职院”,2019年由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全日制公办专科层次普通高等学校,实行省市两级管理、以青岛市为主的管理体制。学院位于青岛市城阳区上马街道,目前占地509亩,建筑面积25.8万平方米,现有教职工228人,设计招生规模为10000人。
学院现设有智能制造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海洋财经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等4个二级学院,依托区域发展开设药品生物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大数据技术与应用、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新能源汽车技术、移动通信技术(5G方向)、软件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工业网络技术、智能控制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等28个专业,拥有轨道交通、智能制造、数控、模具、机电、机械、汽修、焊接、海洋生物等九大现代化标准实训中心。各实训中心均按照企业生产车间标准建造,设备总价值近1.5亿元。
学院定位于服务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工程和青岛市“十五个”攻势、十三条产业链发展需要,重点围绕现代制造业,着力打造能够支撑青岛市工业现代化进程的专业体系,与青岛市工业发展同步同频。依托青岛市产业规划和布局,以培养海洋生物及化工、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交通运输、高端服务业技能人才为目标。学院依托现有的实训设备,深化产教融合,多种途径开展校企合作,与华为集团、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青软集团等知名企业联合培养人才。学院积极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目前为1+X证书试点工业机器人应用编程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核管理中心和试点院校。
二、引进范围
学术思想活跃,在本学科领域内具有较高学术水平,有较高的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海内外人才。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详见《青岛工程职业学院2022年度高层次人才需求计划表》(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师德高尚、学风严谨;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体岗位年龄要求详见岗位汇总表,年龄按照周岁计算;
6.应聘者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7.其他要求:
(1)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
(2)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3)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或存在违法违规记录的人员不具备应聘资格;
(4)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5)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6)应聘者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7)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时间为准,计算工作经历年限截至2022年5月24日。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hrss.qingdao.gov.cn/)、青岛工程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qdec.edu.cn/)、官微(青岛工程职业学院)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下载并如实填写《青岛工程职业学院2022年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采取电子邮件投递方式将报名表、应聘简历及相关材料一并发送至青岛工程职业学院人事处邮箱:qgrenshi@qdec.edu.cn。邮件主题命名为:应聘XX岗位+姓名+硕博英才网shuobojob.cn。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此次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2022年5月24日9:00后,学院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面试、考察、体检结果会在学院官方网站及时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报名材料包括(以下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须在面试时提供):
(1)身份证、国家承认的高中以上各学习阶段学历和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称等级证书;
(3)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4)有本人签名的《青岛工程职业学院2022年度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
(5)本人签名的《考试诚信承诺书》(附件3);
(6)所获得科研成果的证明材料;
(7)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应聘者须提交符合年限要求的劳动(聘用)合同或社保缴费记录等有效证明材料。
2.资格审查
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者需如实、齐全的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者如有提供的材料不全、信息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高层次人才招聘考试按实有报名人数确定。
(三)面试
学院及相关单位进行材料审核,资格初审通过后组织面试。面试采取课堂试讲、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创新能力和科研水平等方面。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根据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先进行等额考察。同一招聘岗位中出现两名及以上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相同,根据试讲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若试讲、答辩成绩均相同,则根据岗位要求进行加试。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通过青岛工程职业学院官网公布。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学院将按照德才兼备标准和岗位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专家评审、政治审查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术水平、发展潜力、语言表达水平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考察合格人员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者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由学校指定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聘用
考察、体检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在青岛工程职业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青岛工程职业学院提出聘用意见,报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备案,对符合聘用条件的,青岛工程职业学院和聘用人员签订《青岛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提供资料与档案不一致者,不予聘用。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咨询及监督电话
学院咨询电话:0532-58266900
学院监督电话:0532-58266102
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监督电话:0532-85912185,监督邮箱(qdsyc@qd.shandong.cn)
请在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拨打。
六、有关说明
1.青岛工程职业学院官网将及时发布考察、体检工作信息。应聘者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进入考察范围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2.应聘人员在整个报考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动,要及时与青岛工程职业学院联系,以免影响正常招聘;应及时关注、了解相关网站发布的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应聘人员在考试期间应自觉遵守国家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附件2:青岛工程职业学院2022年度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
青岛工程职业学院
2022年5月24日
原文出处:
https://www.qdec.edu.cn/2022/0524/c32a4205/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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