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山东大学(威海)招聘法律事务岗位人员公告

时间: 2021-06-11来源: 未知作者: admin

山东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学科齐全、学术实力雄厚、办学特色鲜明,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的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山东大学(威海)是山东大学在威海市设立的多学科、开放式、综合性大学校区。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威海校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法律事务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要求和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身心健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守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团队精神。

4.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基本条件

1.学历学位: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第一学历须为普通本科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若具有3年及以上司法实务工作经历者,学历学位要求可放宽到硕士学位(第一学历须为普通本科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

2.年龄要求:应届硕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届博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有相关工作经历人员年龄不超过38岁(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应于2021年7月底前毕业。

3.外语水平: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水平考试或英语六级425分及以上(取得雅思5.5分及以上,或托福90分及以上的,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可视作通过英语六级考试),取得海外学历学位者可不做此项要求。

4.政治面貌:须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5.专业背景:拥有良好的法学教育背景(民商法、民事诉讼法方向优先),较好的法律专业素养,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者优先。

咨询电话:0631-5688340

二、招聘岗位情况

岗位名称:法律事务岗

岗位层次:特需管理岗位

岗位职责:

1.负责校区各类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

2.参与校区合同管理,负责合同的合法性审查;

3.代理校区案件,解决法律纠纷;

4.参与校区依法治校工作,处理校区在教学科研、社会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法律问题;

5.负责为校区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

6.完成其他法律事务工作。

三、相关待遇情况

1.事业编制岗位。薪酬按照国家事业编制人员待遇规定执行。根据学历、工作经历等情况确定薪酬等级,工作成绩突出者增发奖励业绩绩效。

2.按国家相关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险。

3.生活保障

(1)新聘人员按照校区相关文件规定提供周转公寓租住;

(2)享受校区和基层工会的福利待遇,按校区标准免费享受健康体检等;

(3)子女可享受威海高新区山大实验学校优质教育。

4.职业发展

(1)学校针对各类岗位实施能力提升计划,定期组织相关岗位技能和综合素质提升等集中培训;

(2)根据学校事业发展和工作岗位需要组织教职工到国内外高校和培训机构学习培训;

(3)根据岗位类型,按照不同通道晋升发展。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6月3日9:00—2021年6月12日17:00

报名网址:山东大学招聘系统http://zhaopin.sdu.edu.cn/product/recruit/website/RecruitIndex.jsp?FM_SYS_ID=sddx

本次应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者实名注册、成功登录后,按照《招聘系统使用说明》(见附件)填报应聘信息。

(二)考试内容和方法

通过资格审核的特需岗位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心理测试,笔试内容为管理基础能力(包括英语、计算机)和岗位专业知识。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

(三)考察与体检

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聘用

通过考察、体检的拟聘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

四、有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真实有效报名材料。对于提供虚假报名材料者,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核、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相关信息将在山东大学(威海)人事处网站首页“人才招聘”专栏公布,未能进入下一环节者不再通知。

(三)拟聘人员须在规定期限内携报到证、学历学位等相关材料原件报到,逾期者视为放弃资格。

(四)学校对拟聘人员进行档案审核,审核结果不合格者,按有关文件规定不予录用。

(五)首聘期实行预聘管理,符合聘期考核要求者续聘。

联系电话:0631-5688192、5688631(来电时请说明是在硕博英才网看到的信息)

山东大学(威海)

2021年6月2日

附件【附件:招聘系统使用说明.docx】

原文出处:

https://rsc.wh.sdu.edu.cn/info/1092/2327.htm

内容出处:

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的文/图等稿件,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及方便产业探讨之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等事宜,请与我们联系。邮箱:keyanhr@126.com

扫描二维码关注公众号,每天获取各类引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