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齐鲁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学校简介
齐鲁师范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师范院校。历史前身是创办于1948年的华东大学教育学院。1949年,学校由山东益都(青州市)迁址至山东济南,1960年,更名为山东教育学院。2010年,改制为齐鲁师范学院,就此开启了学校快速发展的新征程。
学校设历下和章丘两个校区,占地面积84.98万平方米,校舍建筑总面积30.45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0.16亿元,馆藏纸质图书130余万册,有16个教学单位。现有专任教师702人,兼职硕士、博士研究生导师20余人,有山东省教学名师、山东省优秀教师、国务院特殊津贴、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省级以上人才称号专家16人,另有多人获得山东省“四有”教师和山东省先进教育工作者等荣誉。有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省级高校优秀科研创新(培育)团队、优势学科人才团队、教学团队、干事创业好团队、教学名师工作室等7个。在校生15320人。
学校依托教师教育传统优势,确立起“地方性、师范性、应用型”办学定位,形成了“教师教育职前培养、职后培训一体化”“文化育人”“服务地方”等办学特色。2018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9年,作为全省首批示范打样学校,通过了小学教育师范专业认证工作。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40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8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事业岗位的身体条件;
4.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5.年龄要求:初级岗位应聘人员在40周岁以下(1979年6月23日以后出生);中级岗位应聘人员在45周岁以下(1974年6月23日以后出生)。
6.符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的其他条件。
7.国家规定择业期内(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齐鲁师范学院网站(http://www.qlnu.edu.cn)和齐鲁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qln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齐鲁师范学院人事招聘系统”(以下简称“招聘系统”)http://39.104.22.138/报名应聘。应聘人员首次使用招聘系统需注册新用户,填写注册信息时要真实、完整、准确。注册成功后可在“招聘系统”中查看招聘岗位并报名应聘。报名成功后,请务必及时关注“招聘系统”,以免错过通知。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考试等事项的,后果自负。
报名时间:信息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2.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学校依据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通过“招聘系统”通知。
(2)报名材料审核
报名结束后,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将报名材料的原件扫描成PDF格式(所有材料扫描成一个文件),发送至邮箱 qlnuzhaopin@qlnu.edu.cn,邮件发送名称格式为“申报岗位名称+姓名+毕业学校+学历+硕博英才网”。逾期未发送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未按要求发送的材料不予审核,报名材料审核结果通过“招聘系统”通知。
报名材料(原件)包括:
①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现聘专业技术岗位聘文、身份证;
②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③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⑤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提交相关部门加盖公章的该研究方向证明或研究生毕业论文(封面、目录、摘要)或公开发表的该研究方向的学术论文等相关证明材料;
⑥贴有本人1寸近期免冠照片且有本人签名的《齐鲁师范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齐鲁师范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报名登记表》(附件3),本表格也可从“招聘系统”中直接打印;
⑦辅导员岗位的应聘者还须提供中共党员和主要学生干部任职的有效书面证明。
⑧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减免手续的证明材料(附件4)。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3.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笔试当天进行缴费,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可携带减免手续证明材料(附件4)的原件直接参加笔试。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以及专业基础知识,无任何指定或参考教材。
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结束后在“齐鲁师范学院人事招聘系统”查询笔试成绩以及是否进入面试范围。笔试时间、地点通过“招聘系统”另行通知。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简化程序的岗位按报名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教师岗位面试采用说课和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科研能力、表达能力以及岗位基本技能等。
其他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测试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急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相应岗位职业能力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40%: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简化程序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时间、方式、地点通过“招聘系统”另行通知。
对考试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四)考察、体检
1.考察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学校成立考察小组组织考察。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个人素养、团队精神、教学能力、科研水平等方面的情况。
对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考察资格而造成的空缺,进行等额递补。
2.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而造成的空缺,进行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主管部门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姜老师
联系电话:0531-66778380(来电时请说明是在硕博英才网shuobojob.com看到的招聘信息)
电子信箱:qlnuzhaopin@qlnu.edu.cn
联系地址:章丘市文博路2号齐鲁师范学院人事处
邮政编码:250200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4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齐鲁师范学院
2020年6月23日
原文出处:
http://hrss.shandong.gov.cn/articles/ch00238/202006/60e92ef6-03d5-4d58-9a0e-cbb2de7150ec.shtml
内容出处:
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的文/图等稿件,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及方便产业探讨之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等事宜,请与我们联系。邮箱:keyanhr@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