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四川师范大学人事代理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校后勤集团校医院及基础教育集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实行人事代理聘用制(校聘),不占国家事业编制,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国内外招聘符合《四川师范大学2019年8月人事代理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应聘者须于2019年8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或专业技术职务。应聘者的本科和硕士研究生阶段原则上应为全日制在校学习且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应聘者于2019年8月31日以前能达到相应岗位的年龄要求。
二、基本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师德师风,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
请于2019年8月31日之前登录四川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进入“人才招聘系统”(http://rsc.sicnu.edu.cn)填写应聘信息及提交个人简历。
四、初审、复审简历
学校人事处通过应聘者在网上提交的应聘信息及个人简历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简历转单位复审,单位复审后择优向学校提交建议考核名单,经学校研究核定后通知参加考核。
五、考核
(一)考核方式
本次招聘岗位采用面试方式进行考核。
(二)考核时间
所有岗位的考核时间、地点等安排另行通知。
六、公示
经学校审批后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七、体检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照相关要求参加体检,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八、综合考察
综合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九、聘用
综合考察合格者,由人事处通知办理相关签约手续。
十、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四川师范大学人事处(狮子山校区第七教学楼A区202室)
邮编:610068
联系人:杨老师、周老师
电话:028-84768068
传真:028-84760668
人事处网址:http://rsc.sicnu.edu.cn
人事处电子邮箱:rsc@sicnu.edu.cn(邮件主题标明为“姓名+应聘岗位+教育科研人才网”)
四川师范大学人才招聘公众号:scsfdxrczp
附件:《四川师范大学2019年8月人事代理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川师范大学
2019年8月2日
原文出处:
http://rsc.sicnu.edu.cn/p/68/?StId=st_app_news_i_x63700354802833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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