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西昌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内博士研究生60名公告

时间: 2021-02-02来源: 未知作者: admin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及国家相关规定,经四川省教育厅备案,我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内博士研究生60名。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下同]“人事考试”专栏、省教育厅官网[http://edu.sc.gov.cn,下同]和西昌学院网站[www.xcc.sc.cn,下同]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西昌学院位于四季如春的航天城—四川省西昌市,是凉山州唯一一所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2015年被列为四川省首批整体转型发展改革试点单位,2017年被列入国家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100所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单位,2020年正式成为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国家民委共建高校。学校占地1900亩;全日制在校生2万余人;教职工中正高职称107人、副高职称217人。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博士研究生学位的普通高等院校及科研单位毕业生,并完全符合《西昌学院2021年考核招聘事业编制内博士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年龄原则上要求为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有博士后研究经历、有海外学习经历、有丰富实践经验或行业背景、属学校紧缺专业或特别优秀的博士,引进时年龄可适当放宽。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60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待遇

除享受有关政策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外,同时享受以下待遇:

1.引进费人民币85万/人。其中安家补助65万元,教学科研考核奖20万。安家补助的发放办法为:学校补助的35万元,在试用期考核合格后一次发放;凉山州、西昌市补助的30万元,分6年支付,每年补助5万元。服务年限为8年。服务年限不足8年的,根据实际服务年限按比例发放安家补助。

2.科研启动费:人文社科、艺体类专业15万元,理工科类专业20万元。博士后、已评聘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且经我校认定、获省部级成果三等及以上奖项(排名第一)、具有省部级以上学术荣誉称号或特别优秀的博士,科研启动费可适当增加。

3.专项奖励绩效:人均1.2万元/年。

4.民族地区服务贡献奖。经考核合格,每年享受1.2万元民族地区服务贡献奖励。

5.住房或住房租金补贴。周转房一套(间),2年内免租金。自愿校外租房的,提供2年住房租金补贴,每月1000元。

6.绩效待遇。不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务的,服务期内前三年享受所在单位副高七级岗位绩效工资待遇。

7.配偶安置政策。配偶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经考核通过后,学校按相关规定安置。

8.享受西昌市人才绿卡政策待遇。

9.差旅费报销。学校报销来校面试、报到的交通费。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1年1月30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二)报名方式

应聘者填写《西昌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申请表》(附件3)后发送至西昌学院人事处邮箱(邮箱:xcxyrsc@126.com邮件主题标明为“姓名+应聘岗位+硕博英才网shuobojob.cn”),并及时与人事处曲老师、王老师联系(曲老师:18989240199、王老师:15983442721,办公室电话:0834-2580116)。应聘者所提供信息必须真实无误。

六、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应聘者通过邮箱提交报名材料后,由人事处进行资格初审。

(二)资格复查。资格初审合格者,按人事处通知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应提交以下材料:

1.《西昌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申请表》1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有效的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2021年应届毕业生参加资格复查时,若尚未取得学位证的,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或研究生院开具的就读专业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应聘岗位学位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所载学位为准;

4.在国(境)外取得学位的应聘者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按《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要求,进行第三方的专业认证,认定结果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5.其他材料(如职称证书、各类获奖证书、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原件等)。

七、考核

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者进入考核程序。

校内各用人单位(部门)对应聘者进行全面考核,组织考核组对应聘人员的材料、证件等进行审查,按规定程序对其思想道德素质、教学科研能力、学术水平、身心状况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提出考核意见,并将应聘人员的考核意见及材料(听课记录、专家评价意见)一并报学校人事处。

八、体检

学校组织考核合格人员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地点由学校人事处通知。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学校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费用由学校承担。

九、公示

考核合格者由学校初步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西昌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报送教育厅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学校、专业、学位、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教育厅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十、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考核及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通知报送以下材料:

(一)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省教育厅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以及有效的学位证书。

(二)2021届毕业生应在2021年12月31日前提供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

学校负责对应聘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负责对拟聘用人员并负责对拟聘人员报考资格条件进行最终审核确认。审查审核合格并经我单位党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后,将汇总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根据有关规定和我单位报送的人员材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确认。

通过教育厅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

我校凭教育厅确认复函,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报到,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及博士研究生引进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十一、纪律与监督

我单位在公开招聘中,将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特别提示

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学校在西昌学院网站上公告或电话通知。

十三、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0834-2580116(西昌学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0834-2580111(西昌学院纪委办公室)

028-86110025(四川省教育厅人事与教师工作处)

附件:

1.西昌学院2020年考核招聘博士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西昌学院2021年博士招聘紧缺专业目录

3.西昌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申请表

西昌学院

2021年1月30日

原文出处:

https://www.xcc.edu.cn/xyrsc/413068/413071/579377/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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