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共南充市委党校(四川)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南充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人事调配办法(试行)》(南组通[2019]50号)有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拟公开考调5名事业专技人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单位基本情况及考调名额(见附件1)
事业专技人员(教师)5名。
二、考调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考调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省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中符合流动条件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考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文件关于人员流向的规定。
(4)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有关要求。
(6)年龄35岁以下(即1985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工作经历时间等计算截止至2020年10月1日。
(7)须符合公开考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具体见《中共南充市委党校2020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影响期内的;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未作结论,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近两年年度考核有一次及以上考核为不合格或不定等次者;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7)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考调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具体职位及条件详见《中共南充市委党校2020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见附件1)。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0日至2020年11月4日。
2.报名方式:本次考调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有意报考者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lzyshbzj.nanchong.gov.cn)“人事考试”专栏《中共南充市委党校关于2020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的公告》的附件下载报名信息表进行填报。
3.报名时需要提供的资料:
(1)《中共南充市委党校2020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3),须签署“同意报考”并加盖有干部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公章(扫描件);
(2)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3)大学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电子版);
(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或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扫描件);
(6)近2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材料提供单位公章(扫描件);
4.报送格式:报考者将报名须提供的资料电子档和扫描件打包发送至邮箱:zgncswdxrsc@163.com(邮件名称格式为:事业考调+报考职位+报考者姓名+硕博英才网)。
(二)资格初审
市委党校人事处负责对网上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初审。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考调职位要求情形的,一律取消考调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或影响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确定考调名额
资格初审后,根据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各专业考调名额与报考人数应达到1:5的比例。各专业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考调名额之比低于5:1比例的,则取消相应岗位考调名额。
五、考调程序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考试成绩一律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0年11月7日上午9:00-12:00
2.笔试内容:笔试分专业出题,笔试不指定教材,采取闭卷考试,笔试满分为10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4.领取准考证:根据报名和资格初审情况制发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以市委党校人事处电话通知为准。笔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能进入面试,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二)资格复审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参加笔试考生中按专业各确定前3名考生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在进入面试的考生中最终按各专业确定第1名考生进入下一轮环节。进入面试的考生,由市委党校人事处在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工作人员的监督下以电话或短信的形式通知参加第二天的面试。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20年11月8日上午9:00(8:00准时进行封闭入闱,请提前半小时进入候考室)。
请考生务必提前30分钟(即7:30)到达指定的地点进行防疫检查及存放物品,以免耽误后续的资格审查工作和面试工作。
2.面试地点:
面试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面试采取讲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者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素质及授课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面试满分为100分。报考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不列入考察对象,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四)面试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11月8日上午8:00—8:30(8:00准时进行封闭入闱,迟到者不得入场,作自动弃权处理)。
2.资格审查地点:中共南充市委党校“党校大厦”301会议室(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西河北路69号)
3.资格审查必备材料:
(1)《中共南充市委党校2020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3),须签署“同意报考”并加盖有干部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公章;
(2)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大学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张;
(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或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6)近2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材料提供单位公章);
(五)考察
根据各职位考试总成绩和各职位考调名额,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第一名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作为考察对象;如果面试成绩亦相同的,则再加试面试1次。考察主要采取个别座谈和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考察实行“一票否决”制,考察组在考察过程中,如发现考察对象有不符合考调资格条件或不适应岗位要求等情形的,报市委党校校委会同意,取消考调资格。综合笔试、面试、考察等情况,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
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调人员。
(七)公示和办理手续
根据体检结果提出拟调人员名单,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间无不良反映或有反映经查证不影响调动的,公示期满后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八)补充说明
1.考生不按规定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相关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请考生确保通讯畅通,若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3.在考调各环节中,因资格条件不符、本人放弃、未按规定参加考试、调动相关环节等各种原因,出现空缺名额的,不再递补。
4.考调工作中,涉及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和事项,按相关规定执行。
5.本次考调人员调动后,一律以中共南充市委党校重新确定的岗位等级为准,并按此享受工资待遇。
六、纪律要求
考调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报名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咨询电话:0817-2802607(市委党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0817-2230926(市委组织部干一科)。
其他未尽事宜由市委党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七、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责任
1.根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工作需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坚决杜绝麻痹大意、心存侥幸,严格落实有关要求,切实履行本单位干部职工和相关人员管理和防护工作职责。
2.成立考试工作后勤保障组,负责公共区域安全管控,严格落实考试考官、工作人员及参加考试人员进入办公区域体温测量、登记和考试场所消毒、通风等工作。
3.考试期间考试考官、工作人员及参加考试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口罩,按要求做好自我防护。
八、注意事项
(一)请所有应试人员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应试人员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三)应试人员进入考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
(四)请应试人员自觉主动佩戴口罩。
(五)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
1.中共南充市委党校2020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3.中共南充市委党校2020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
中共南充市委党校
2020年10月20日
原文出处:
http://ncpta.e21cn.com/newsDetail/57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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