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沈阳城市建设学院招聘公告

时间: 2019-12-24来源: 未知作者: admin

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前身为沈阳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成立于2000年7月,2013年经教育部批准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普通高校。学校是面向建筑、信息、装备制造、管理、艺术等领域的全日制本科高校,设有2院6系4部,形成工、管、艺术、文学等学科交叉渗透、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学校在校生近12000名。

学校设有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土木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测绘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电气与智能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物流工程、机械电子工程、工程管理、工商管理、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工程造价、网络与新媒体、智能建造、智能制造工程等本科专业。

学校牢固树立应用型办学理念,积极构建OBE、CDIO、工程认证等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学生工程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的培养,与100多家企业紧密合作办学,建立实习实践就业基地。学校毕业生就业率始终名列省内院校前列,连续6年获得辽宁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学校党委荣获“沈阳市先进党组织”和“沈阳市委教科工委先进党委”称号;学校多名教师获得沈阳高校“优秀教师”、沈阳市教科工委“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荣誉称号;学校学生每年都能够荣获国家、省、市以上各类奖项200余项。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

一、招聘条件

1.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尊重他人。

3.具有较强的责任心、事业心和奉献精神。

4.具有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思想。

5.身心健康,性格开朗。

6.读书和工作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不予录用:

(1)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的;

(2)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的;

(3)曾因不胜任岗位工作或其他原因被原单位辞退的;

(4)患有精神病和传染病或身体状况不适合从事高校教师岗位工作的;

(5)存在师德、师风问题的。

二、招聘类别及要求

1.各专业博士。(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1)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2)本、硕、博所学专业相近或一致。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4)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

2.专任教师。(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1)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2)本、硕所学专业相近或一致。

(3)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5)紧缺专业人才根据实际需要可适当放宽条件。

(6)思政教师职称与年龄两项条件可适当放宽。

3.实践教师。(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1)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2)本、硕所学专业相近或一致。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4)具有专业实践经验者优先。

(5)工作日在校坐班。

三、薪酬与福利

1.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

2.享受带薪寒暑假。

3.学校提供通勤车和单身教工公寓。

四、应聘方式及流程

1.网上报名。应聘者在校园网人才招聘栏中下载并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应聘者将应聘报名表和以下材料通过电子版形式发送至邮箱cjrszp@163.com;(邮件主题为:姓名-应聘岗位-硕博英才网,电子版材料以姓名命名)。

(1)各阶段的教育部学历认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一份,可到学信网下载;

(2)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电子版扫描件一份;

(3)身份证电子版扫描件;

(4)各等级职称证书扫描件一份;

(5)教师资格证或其他证书扫描件一份;

2.资格初审。

3.试讲考核。

4.面试考核。

5.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五、联系方式

1.地址:沈阳市东陵区白塔街380号,邮编:110167

2.学校官网:www.syucu.cn

3.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老师,024-31969568

注:

1.本次招聘仅通过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发布招聘信息,通知形式为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办公电话,不通过其他途径接收报名信息,报名人员请勿相信其他招聘渠道。

2.试用期六个月,满足岗位需求,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附件1:沈阳城市建设学院2019年招聘岗位及要求

附件2: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应聘报名表

原文出处:

http://www.syucu.edu.cn/xwzx-view.aspx?id=14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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