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补充招聘人才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我校师资队伍,优化人员结构,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补充招聘专任教师和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3、身心健康;
4、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位;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2022届应届毕业生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且应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
7、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8、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下列岗位要求);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本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序号 | 岗位 | 招聘部门 | 招聘方向 | 拟招聘人数 | 招聘条件 |
1 | 教师岗 | 信息工程系 | 卫星通信与导航技术 | 1 | 卫星工程专业、飞行器控制工程专业及其他航天器结构设计、遥感测控、导航定位等相关专业,35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2 | 辅导员岗 | 学工处 | 学生教育管理 | 5 | 思想政治教育、中共党史、心理教育学相关专业优先,中共党员,35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包括校院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等学生组织副部长及以上职务;校院团组织副部长及以上职务;学生党支部书记;班级班长、团支部书记、副班长。(2)有1年及以上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 |
三、报名事项
1、应聘人员报名时,须确认符合各项报名条件,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班级、院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院党委(总支)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校团委、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党员身份须由所在党组织出具证明(开具时间为近三个月以内)。高校任职工作经历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工作职责和任职起止年月。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2、请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在学院网站通知公告中下载并填写《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人才补充招聘报名表》,连同本人身份证、证书(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本人有代表性的研究成果及能反映自己工作业绩的材料的电子版压缩文件作为应聘材料的附件。请将报名表及材料附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指定邮箱:njjdrsc@163.com,邮件主题请标注为:“姓名+应聘**专业教师+硕博英才网”。
3、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17:00止。
四、选拔考核方式
(一)资格复审要求
学院收到应聘简历材料后,通知通过初审的应聘者来院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供核验:《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1份,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均需,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海外学历教育的考生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党员证明(应聘辅导员岗位提供)、主要学生干部证明(应聘辅导员岗位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具体选拔和考核方式
1、教师岗:
选拔考核方式为试讲+面试。考核总成绩=试讲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试讲分数未达到60分者,不可进入面试环节。
2、辅导员岗:
辅导员选拔考核方式为笔试+面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分数未达到60分者,不可进入面试环节。
各岗位试讲(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还须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三)资格复审及选拔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五、招聘工作咨询与监督
咨询部门: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咨询电话:陈老师:18061233268
张老师:18795875356
监督电话:周老师:18061231133
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6月16日
原文出处:
http://www.nimt.edu.cn/2022/0616/c739a39481/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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