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苏开放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江苏开放大学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南京市江东北路399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江苏开放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6年1月1日之后出生;若同时具有高校教师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1年1月1日之后出生;若同时具有高校教师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应届毕业生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计算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七)辅导员岗位应聘人员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包括:校级或院级学生会或研究生会副部及以上学生干部、校级社团(协会)负责人,以及班委及以上职务(含(副)班长、团支部(副)书记,党支部(副)书记以及相应委员);
(2)有1年及以上高校工作经历;
(3)有1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
院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院党委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校团委、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工作经历(思想政治工作经历)需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到月份)。
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本公告为长期招聘公告。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3月4日09:00-12月8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3月4日09:00-12月9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3月4日09:00-12月10日16:00;
4.异议处理时间:2021年3月4日09:00-12月10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江苏开放大学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如有满足条件人员应聘,即可根据需要组织考核,岗位招满即止。考核时间、方式及岗位考核内容将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核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核及组织
(一)资格复审
应聘者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考核之前,我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方可参加考核。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同时,应聘者还须提供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论著或其他作品)及奖励原件,以备复查。
(二)考核形式与程序
考核形式为面试,按照江苏开放大学制定的面试考核办法执行。应聘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准备并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由评委小组当天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江苏开放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选姓名、学历、专业、现工作单位、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学校订立8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8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开放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6265332(来电时请说明是在硕博英才网shuobojob.cn看到的招聘信息)
联系人:孟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开放大学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86265341
联系人:周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0723。
江苏开放大学
2021年3月3日
原文出处:
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21/3/3/art_78506_96862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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