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下半年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设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坐落于伟人故里大美湘潭的中心城区,校园精巧别致,绿树成荫,书香四溢,是一所融理、工、文于一体的综合性高职院校。
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名,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发改委的指导监督下,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院组织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院纪检监察处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名称及计划
共计划招聘岗位1个,招聘人员4名。
岗位编号 | 招聘岗位 | 招聘计划 | 学历(学位)/职称 | 专业 | 年龄 |
GS01 | 综合干事(男) | 2 | 本科及以上 | 专业不限 | 30岁及以下 |
GS02 | 综合干事(女) | 2 | 本科及以上 | 专业不限 | 30岁及以下 |
五、招聘性质
非事业编制。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方案通过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19年8月13日至8月22日。
2.报名方式
邮箱报名:请应聘者将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以压缩包(其名称为“岗位编号+岗位名称+姓名+教育科研人才网”)形式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hnlgzyrs@163.com,并与用人单位确认是否收到邮件。报名材料:①请应聘者登录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③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电子版照片。④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3.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和通过人员名单在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各环节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统一闭卷考试方式,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综合分析能力等,总分100分。
本次综合成绩设置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综合成绩并列时,以笔试/专业测试成绩排名为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校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采用非事业编制合同聘用模式,按非事业编制管理,聘期内其工资待遇参照事业编制同类人员标准,享受五险一金、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等待遇。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本次受聘人员应先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提供本人与原单位解除(或者终止)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后,办理聘用手续。
九、其他有关事项
(一)严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和回避原则。在选聘各个环节,凡遇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等应主动申请回避或被告知回避。若选聘过程中出现违背“三公”原则方面的投诉且经核查属实的,取消入选者资格,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二)应聘环节相关信息和通知均通过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和组织人事处网页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者注意及时查看。应聘过程中学校不收取任何费用,应聘者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主要学生干部指校院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校级学生社联等组织的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学生党支部委员。需有任职单位(院系或学校主管职能部门)经办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辅导员工作经历需有任职学校组织人事或学生工作部门的书面证明;中共党员需有所在单位党组织开具的有经办人签字盖章的书面证明(证明参考模板见附件)。
(四)如发现应聘者提供材料不实、有违纪违规现象并经查证属实,将终止其应聘程序或终止聘用。聘用人员上岗后若发现其个人档案材料不实,学校将解除聘用合同。
(五)按照“讲规则、讲程序、讲纪律”的总体要求,做到每个环节程序规范、责任到人、有档可查。
咨询电话:0731-52518776、52554278(学院组织人事处)
监督电话:0731-52554275、52518762(学院纪检监察处)
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8月12日
原文出处:
http://www.hnlgzy.net/100/133/content_502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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