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理工大学2024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公告

时间: 2024-08-23来源: 长沙理工大学作者: admin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结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长沙理工大学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30个,招聘计划151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长沙理工大学网站、长沙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8月29日中午12:00至2024年9月5日中午12:00。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请应聘人员登录长沙理工大学网站,在“人才招聘”栏目点击“2024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注册账号报名,并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上传,上传文件为PDF格式,每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M。

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因未准确填写个人信息或未按要求上传报考岗位所需材料,导致资格审查不能通过或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行承担。

3.报名材料

(1)个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2)本、硕、博士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须在有效期内)、在国(境)外高校就读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入学证明和就读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

(3)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并加盖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证明内容包含姓名、身份证号、工作起止时间、工作岗位等内容;

(4)岗位要求的职称证书;

(5)招聘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提供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证明由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党组织开具,需有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党组织公章,证明开具落款时间应在2024年6月1日以后;

(6)已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由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入围体检后提供,落款时间为2024年以内)。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国(境)外的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4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博士和学术博士,但须同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资格初审和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初审: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网上报名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在长沙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请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2024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报考平台打印考试入场证,打印考试入场证的时间在长沙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发布。

2.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应聘人员。

对资格审查未通过人员不再提供修改报名信息或补充材料等通道,请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认真对照公告及应聘岗位要求谨慎操作。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均为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进入直接考核。直接考核采取学术评议和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学术评议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试讲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总分100分)。

学术评议: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科学研究能力、学术水平与职位匹配度,总分100分。

试讲:采取授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学基本素质,总分100分。

3.合格分数线

学术评议和试讲环节均设置合格分数线70分。凡在任一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应聘人员参加考试须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如身份证原件丢失,须提供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公安机关出具并加盖公章),缺少身份证明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公开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由各学院(部门)另行通知,各环节入围人员名单在长沙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因应聘人员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或未接听电话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试讲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师德师风、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不予递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学校党委会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长沙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525606,85258345(学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0731-85258030(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附件:

1.长沙理工大学2024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汇总

长沙理工大学

2024年8月20日

原文出处:

http://rst.hunan.gov.cn/rst/xxgk/zpzl/sydwzp/202408/t20240820_334354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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