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华中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学科教学论教师招聘公告

时间: 2019-07-23来源: 未知作者: admin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2019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1名学科教学论教师。

主要招聘对象包括中学优秀教师、师范院校学科教学论教师、师资博士后或相关专业博士生。

二、岗位职责

招聘的教师入职后作为我校教师教育类“学科教学论系列”专职教师,系“教学为主型”岗位。

具体岗位职责是:为本科师范生开设学科教育教学理论课程和实践技能课程,指导本科教学技能训练、教育见习与实习及毕业论文写作,担任学科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教学(教育硕士)专业研究生导师工作,开展学科教育教学课程建设和科研工作。

三、基本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2. 具有一定的理论学术素养和丰富的教学教研实践经验,热爱教师教育工作。

3. 身心健康,治学严谨,为人师表,能够全职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开展教师教育工作。

(一)招聘中学优秀名师教师必备条件

1. 资历条件:拟招聘特级教师原则上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最高不超过50周岁,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学优秀高级教师并获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8周岁。

2. 科研条件:候选人的科研工作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中的2项,其中在(1)、(2)中任选一项为必备项,其他为任选项。具体条件如下(每一项中分号前后为选择项):

(1)主持省部级及以上教研项目1项;或出版学术专著(或合著)1部;或主编或副主编教材1部。

(2)在CSSCI期刊发表论文2篇;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5篇;或在本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10篇。

(3)在省部级及以上优质课比赛、说课比赛、职业技能比赛中获得一、二等奖。

(4)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或优秀教师、或优秀校长)等称号;奥林匹克竞赛奖牌教练;省部级及以上教育科研学术带头人。

(5)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名师称号;获得国务院或省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称号;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教育教学优秀成果一、二等奖(排名第1位);指导学生在全国专业比赛中获得前5名(证书上明确指明为指导教师)。

(6)研究成果被省部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采纳应用并产生较好的社会效应;研究成果及模范事迹在省部级及以上报刊杂志等媒体宣传报道。

(注:被人大复印资料中心全文转载的论文视同重点核心期刊论文或CSSCI期刊论文。)

(二)招聘在职学科教学论教师必备条件

1.资历条件:拟招聘人员讲师不超过35周岁,副教授不超过45周岁,教授不超过50周岁,具有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

2.科研条件:候选人近10年的科研工作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中的3项,其中在(1)、(2)中任选一项为必备项,其他为任选项。具体条件如下(每一项中分号前后为选择项):

(1)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或主持省级重大教育(教学)科研项目1项;或作为省级及以上精品课程第一负责人。

(注:讲师条件:主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2)在权威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或出版经教育部认定的第一主编规划教材1部。

(注:讲师条件:在《教育研究》、或《课程·教材·教法》、或《中国教育学刊》、或《中国电化教育》、或《电化教育研究》、或《比较教育研究》、或《教育发展研究》、或《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等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

(3)在CSSCI期刊发表论文5篇;或在重点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

(注:讲师条件:在CSSCI期刊发表论文3篇。)

(4)主编教材1部;或出版学术专著(或合著)1部。

(注:讲师条件:主编或副主编教材1部。)

(5)指导学生在全国专业性或技能比赛中获得一、二等奖或金奖(证书上明确指出为指导教师)。

(6)获得省部级教学、科研、教材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前3位、二等奖前2位、三等奖第1位,或获国家级教学成果或教材奖(有奖励证书者)。

(三)招聘师资博后及相关专业博士生必备条件

参照华中师范大学接收应届博士毕业生相关政策执行。专业方向为教育学或历史学。

四、遴选程序

招聘工作由人事部和教师教育学院组织具体实施。

申请材料截止日期7月31日,8月10日前组织考核,8月中旬网上公示拟招聘教师名单。具体程序如下:

(一)个人申请。应聘者登录“华中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系统”(以下简称招聘系统,通过人事处网站登录或直接登录以下网址http://218.199.196.166/ppygzz/control/ppzplogin)提交申请并上传支撑材料。

(二) 组织考核。由教师教育学院和人事处牵头组织学科教学论学术评议组、相关院系学科教学论教师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政治素质、面试试讲、科研能力等方面的考核,确定拟聘人选。

(三)公示。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四) 聘用。拟聘人员名单提交学校审议通过、体检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

五、工作待遇

中学优秀名师、高级职称高校教师来校后的工作待遇按学校有关薪酬待遇政策执行,博士研究生入职按新聘博士研究生相关政策执行。

联系人:教师教育学院 肖静芬 ;人事部(人才办)黄显文

联系电话:027-67868130;027-67861165

邮箱:jfxiao@mail.ccnu.edu.cn;xianwen@mail.ccnu.edu.cn(邮件主题标明为“姓名+应聘岗位+教育科研人才网”)

原文出处:

http://hr.ccnu.edu.cn/info/1004/447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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