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2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开展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公开招聘涉及1个事业单位,19个岗位,共招聘22人。详见《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岗位表》中的岗位,面向所有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包括省内外应届、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其他各类社会人才)招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中所列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名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宜昌市人社局官网、湖北三峡人才网及省级相关网站发布《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6月18日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者登录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网(http://rs.tgc.edu.cn/ZP),注册登录后,选择专项招聘入口,申报相应的岗位,按要求填写完整相关信息,上传证书、证件及业绩材料扫描件(具有海外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正式《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相关原件在面试时提供审核)。若应聘人员为在校全日制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低学历报考。报名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填写的电子邮箱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不得变更。因疫情影响,考生资格审核可能会在网上进行,因考生网上填报信息错误或虚假导致资格审核有误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资格审查及其他:
(1)资格审查由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负责。学校严格按公告中明确的条件,对照考生在网络上提供的各类资料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核在6月20日17:00前完成。
(2)在实施笔试前,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未达到规定比例的,须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及时在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宜昌市人社局官网上公告。
(3)笔试准考证领取: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于资格审查结束2天后登录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网(http://rs.tgc.edu.cn/ZP)打印。
(三)考试安排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包括重要时事、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经济、管理、历史、科技和公文写作等。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总分100分,考生笔试成绩在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及宜昌市人社局官网上公告。考生笔试成绩按岗位得分由高到低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排名。如,考生甲、乙、丙、丁、戊笔试成绩分别为72分、71分、71分、71分、70分,则笔试成绩排名依次为第1名、第2名、第2名、第2名、第5名。
2.面试
(1)面试入围人员的确定。按照考生所报岗位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若笔试出现人员缺考,面试入围人员未达到规定的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及时在学校网站及宜昌市人社局官网发布公告。
(2)面试前资格复审。面试前,招聘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应组织对面试入围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认真复审,面试入围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面试入围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人员名单及时在学校网站及宜昌市人社局官网公告。因疫情影响,考生资格复审可能会在网上进行。
(3)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在面试实施5天前,在学校网站及宜昌市人社局官网发布。同时通过电话或发短信等方式,将面试时间地点通知到每位面试考生,并做好记录。
(4)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方式见面试公告。
(5)面试要求。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6)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不再递补。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具体要求见面试公告。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3.综合成绩计算
(1)成绩权重。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若遇笔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相同则组织加试,按考生加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考生综合成绩及时在学校网站及宜昌市人社局官网上公告。
(2)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实行加分政策优惠,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总分上增加5分。该类人员笔试成绩加分计算公式:(笔试成绩+5分)×40%=笔试总成绩。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加分优惠政策。上述人员的资格审查由相应市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于6月20日前将《报考事业单位加分申请表》电子邮件及本人签名确认扫描件发至指定邮箱(441564158@qq.com)(或将原件送三峡职院人事处317办公室),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优惠资格。加分申请表以申请人员姓名+“报考XXX岗位加分申请”字样命名。审核通过人员名单通过我校官网予以公示。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此优惠政策。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体检对象分别按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并在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告。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由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察。考察工作由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考核工作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拟定。采取查阅个人档案、民主座谈、实地考核、征求意见等方式,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由学校决定是否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4.体检地点及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五)研究公示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考察结果及体检情况等,由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党委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在宜昌市人社局官网及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学校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学校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
(六)聘用备案
经市人社局审核备案下达聘用通知书后,学校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实行岗位管理。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它
1.对违反人才引进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本次专项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岗位表》中专业名称主要参考《湖北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咨询电话:0717-8853372(来电时请说明是在硕博英才网看到的信息)
监督电话:0717-8853805
附件:
1.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5月27日
原文出处:
https://www.tgc.edu.cn/Item/68917.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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