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湖北医药学院招聘科研助理公告

时间: 2020-09-10来源: 未知作者: admin

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助理人员2名,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1、协助项目负责人完成相关科研工作;

2、负责项目数据分析,财务报销,材料上报等;

3、完成负责人交给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招聘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品德修养,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无犯罪记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爱岗敬业,勤奋踏实,工作细致,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3.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专业及专业代码:10医学;

4.具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具有较好的中英文阅读和写作能力;性格开朗,工作踏实认真,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有团队协作精神;

5.199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三、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9月14日。

有意应聘者,可在报名时间范围内,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邮箱:379815934@qq.com。

报名者须提交的材料:

1.湖北医药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1)

2.个人简历一份;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信网学籍证明);

4.相关等级证书和证明材料等。

报到时请提供上述材料的原件核实,若与真实证件不符取消录取资格。

联系人:付轶

联系电话:0719-8891150

四、其他有关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相关通知以湖北医药学院官网(http://www.hbmu.edu.cn/)公告为准,请应聘人员自行关注,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2、报名人员请按要求将所有应聘材料一并发送,材料不全者我校不予受理;

3、应聘人员请将邮件主题统一写成“姓名+毕业院校+应聘科研助理岗位+硕博英才网”;

4、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工资待遇

科研助理为临时聘用人员,一旦聘用,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项目团队或项目负责人按照不低于十堰市最低工资标准,与拟聘人协商一致后,签订劳动合同。学校为科研助理统一办理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科研助理的工资、社会保险等费用,由用人单位、项目团队或项目负责人承担;国家规定应由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等费用由个人承担。

湖北医药学院

2020年9月7日

附件【附件湖北医药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原文出处:

http://www.hbmu.edu.cn/info/1085/13321.htm

内容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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