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南法官进修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申报省直事业单位2020年集中招聘和“2020招才引智专项行动”招聘计划的通知》(豫人社函【2020】96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河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0年统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法官学院队伍建设,河南法官进修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院简介
河南法官进修学院前身是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河南分校,是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二级机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规格为副厅级,河南法官进修学院是与国家法官学院河南分院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主要承担河南省法院系统入额法官、司法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的教育培训任务及国家法官学院交办的部分培训任务。
学院地址:郑州市新郑市龙湖镇商业路8号(地铁2号线小乔站对面)
二、招聘方式
采取考试(笔试与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笔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由省法院人事处和学院政治处组织实施。
三、招聘岗位数量及条件
(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http://hnfgjxxy.hn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520&show_all_img=1
年龄要求:计算机专业要求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的中国公民(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7.我省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大专、本科文化程度报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毕业在校生;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条件说明
1.《岗位信息表》中条件表述的“高校毕业生(含2018-2020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主要是指2018年、2019、2020年3年内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2.“年龄”表述中的“*年1月1日以后出生”和“学历、学位”表述的“及以上”均包括“含”。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程序包括提交报名申请、查询初审结果、报名确认、打印准考证4个环节;每名应聘人员限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资格审查工作由省法院人事处和学院政治处负责。
(一)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于2020年8月18日9:00至8月22日17:00期间,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点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上传照片时,必须使用本系统提供的专用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要求原照片必须为单色(红、蓝或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1寸或2寸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20×300,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上传的照片由系统自动审核。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二)应聘资格审查。学院政治处负责及时对报名申请和上传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在2日内提出初审意见,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三)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于2020年8月19日9:00至8月24日17:00期间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20年8月18日9:00至8月22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经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0年8月22日17:00后,报考申请尚未经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四)报名确认及网上缴费。已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0年8月26日9:00至8月28日17:00期间,通过原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应聘人员须准备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入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五)收费标准。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应聘人员按每人每科3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免缴笔试考务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后,于2020年8月26日9:00-17:00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免缴费用手续。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中国中原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主楼1617房间(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通航路交叉口)。
免缴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携带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
(六)打印准考证。已确认缴费的应聘人员,于2020年9月23日9:00至9月26日14:30,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七)相关要求。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于2020年9月10日17:30前,到省直有关单位重新选报其他岗位。未重新选报的,退还缴纳的笔试考务费。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重复报名、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六、考试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应试者参加考试前应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的方可参加考试。应试者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本次统一招聘考试为综合类类别。
综合类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微信公众号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时间安排。笔试时间为2020年9月26日(周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0:30《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5:30《公共基础知识》
本次考试在河南省郑州市设置考场。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身份证。
3.加分政策。按照《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12﹞3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规定要求,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聘,可在笔试总成绩上增加5分。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符合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于10月10日至14日凭持相关材料到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进行加分资格审核。逾期未参加加分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加分人员情况经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审核汇总后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集中进行公示。
加分提供材料,大学生村官提供材料:⑴本人任职所在的县(市)组织部门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xx县xx乡xx村任xx职务,任职期限为xxxx年xx月至xxxx年xx月。⑵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⑶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原件、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材料:⑴本人有效身份证;⑵本人入伍通知书。⑶本人退伍证。⑷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
4.笔试总成绩计算: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公共基础知识成绩(或教育类专业知识成绩或卫生类专业知识成绩)×50%+政策加分。
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50%。
5.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可登录河南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进入面试人选根据《河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0年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中确定的人选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有作弊、一科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二)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按照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共同进入面试。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不得进入面试。面试由省法院人事处和学院政治处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的方式及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前,由省法院人事处和学院政治处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选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所应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和有关证明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
面试要求全程录像。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及时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河南法官进修学院网站公布总成绩。
参加面试人员不能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未达到1:1的),组织现有的应聘人员面试。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七、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体检人员名单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网站(http://www.hncourt.gov.cn/)和河南法官进修学院网站(http://hnfgjxxy.hncourt.gov.cn/)公布。体检出现不合格的,依据考生总成绩按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省法院人事处和学院政治处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同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与本人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考察结论作为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的主要依据,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聘用。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一)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报省法院人事处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分别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事业单位招聘专栏(http://hrss.henan.gov.cn/)、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网站(http://www.hncourt.gov.cn/)和河南法官进修学院网站(http://hnfgjxxy.hncourt.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省院人事处提出聘用意见,按管理范围分别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批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
九、纪律监督与责任追究
在报名、考试、阅卷、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以及试用期间和岗位聘用后,查明有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作为今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并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未尽事宜,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十、其他注意事项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henan.gov.cn/)、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网站(http://www.hncourt.gov.cn/)和河南法官进修学院网站(http://hnfgjxxy.hncourt.gov.cn/)为本次招聘信息公布的主要途径。
咨询电话:
0371-699583710371-69958372河南法官进修学院政治处,来电时请说明是在硕博英才网看到的信息。
监督电话:
0371—65901761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
0371—69690286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处
0371-69958220河南法官进修学院纪委
附件2:河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0年统一招聘单位网站及咨询监督电话
原文出处:
http://hnfgjxxy.hn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520&show_all_img=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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