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时间: 2020-06-18来源: 未知作者: admin

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和《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事业发展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详见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主页(http://www.hnyjj.org.cn/)。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根据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资格等条件,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择优聘用。

三、招聘岗位

见附件《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备所聘工作岗位所需的政治素养和文化素质。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学术道德,热爱高等职业教育事业,具有团结进取、吃苦耐劳、追求卓越的优秀品质。

(三)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四)符合《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中岗位招聘条件。

(五)应聘人员的第一学历必须为统招全日制本科且获学士学位(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且应聘专业带头人岗位的人员放宽至本科学历且学士学位),研究生必须为统招全日制硕士(或博士)学历且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要求本科与研究生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须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具体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见《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六)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应聘专业带头人岗位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聘的博士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聘的硕士及以下学历的人员,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聘的辅导员,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体岗位年龄要求见《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七)应聘的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历和学位,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取消录用资格,按自动放弃处理。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在校期间受到纪律处分的。

2.工作期间受过党政纪律处分的。

3.存在学术不端、师德师风问题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行政处罚以及被开除公职的。

5.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0年6月15日至2020年7月5日。

2.报名方式

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名。应聘人员到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中下载附件《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在报名时间内,发送《报名表》和本人身份证及各级毕业证件扫描件的电子版(邮件标题设为“岗位编号+姓名+硕博英才网”)至报名专用邮箱(m6402406@126.com),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收到专用邮箱的自动回复视为报名成功。

3.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学校各用人部门对其应聘者材料进行初审,人事处组织相关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拟参加考试的应聘人员名单。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招聘博士或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的岗位不受比例限制)。若达不到规定的报名比例,则缩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对于急需紧缺的岗位,经学校党委会议研究同意降低比例后,方可进入考试程序。

对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处反映情况。电话:0453-6402067。

4.注意事项:

(1)应聘者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者使用照片须为白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的不予审核。

(3)考生报名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4)应聘人员填写有效联系方式,保证联系顺畅,否则后果自负。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以公告的形式在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主页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hnyjj.org.cn/)发布。地点: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主楼1826室。

确认材料:

(1)2张一寸照片,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本科、硕士、博士)及复印件1套,各学历层级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须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由本人提供课程及论文答辩已通过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

(2)《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1份,需本人签字。

(3)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档案存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同时提交证明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本人发表论文、专利或取得各类科研成果的原件及复印件。

(5)中共党员证明及其他材料。

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提供材料不齐或未进行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将被取消应聘资格。

现场确认后,同一岗位确认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若达不到规定的确认比例,则缩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对于急需紧缺的岗位,经学校党委会议研究同意降低比例后,方可进入考试程序。

六、考试

对于硕士及以下学历和中级及以下职称的应聘人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对于具有博士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应聘人员只进行面试。笔试低于60分不能进入面试,面试低于60分不予聘用。成绩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教师岗位主要考察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公共科目。专业知识占70%及以上。公共科目主要测试职业道德、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辅导员岗位主要考察辅导员需具备的教育学、心理学等知识,党的基本知识及申论。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最高不超1:5。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经学校党委会议研究同意后方可进入面试程序。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主页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hnyjj.org.cn/)公示3个工作日。

(二)面试

面试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需要采取试讲、答辩、结构化面谈、实践操作、情境模拟等不同组合方式进行,计分方式为百分制。重点考察应聘者的从师素质、专业知识、职业能力等内容。

(三)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具有博士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

同一岗位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以及成绩发布的相关信息,请适时登录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主页信息公开专栏查询,网址: http://www.hnyjj.org.cn/

七、体检

收到体检通知的应聘人员自行到三级甲等医院,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依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考核

学校组成考核组对通过考试和体检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健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察,对人事档案进行审查,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九、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经学校党委会研究同意后,在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主页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hnyjj.org.cn/)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为录取人员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十、纪律要求

纪检监察部门对公开招聘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有营私舞弊行为,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要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十一、几点说明

(一)对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为一年),试用期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二)学校实行“师德一票否决”,试用期间,如出现有违师德师风行为,予以解聘。

十二、相关待遇

录用为事业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和我省规定的事业单位正式在编职工的相应待遇。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453-6402406(校人事处),

杨宏保13766595865 王宏宇15304536060

学院官网: http://www.hnyjj.org.cn/

电子信箱:m6402406@126.com

地 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温春镇

邮政编码:157041

监督电话:0453-6402067(校纪检监察审计处)

本公告由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1.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pdf

2.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

2020年6月15日

原文出处:

http://xinwen.hnyjj.org.cn/show_xw.asp?id=9590

内容出处:

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的文/图等稿件,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及方便产业探讨之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等事宜,请与我们联系。邮箱:keyanhr@126.com

扫描二维码关注公众号,每天获取各类引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