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选聘工作人员30名公告

时间: 2021-07-08来源: 未知作者: admin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隶属于河北省教育厅,现有在校生15000余人,教职工587人。学院共有6系2部1分院,设有路桥工程系、汽车工程系、物流管理系、轨道交通系、电气与信息工程系、经济管理系、基础教学部、思想政治教学部、航海分院。学院是一所具有鲜明交通特色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4月,被评为全国五一劳动奖状获奖单位;2019年7月,被确定为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2019年8月,被确定为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2020年12月,被确定为全国数字校园建设样板校;2021年5月,被确定为教育部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无特殊岗位要求年龄须在18-35周岁(1985年7月2日至2003年7月2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2日以后出生);特殊岗位要求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须在1975年7月2日以后出生。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1年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拟选聘硕博研究生29名;持有无限航区船长或大副适任证书,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1名。具体要求详见《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设置。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选聘理由

近年来,学院招生量不断增加,学院专业建设不断增强,为进一步提高学院教学科研水平,满足学院教学工作需要,拟选聘一批优秀人才。

五、选聘范围

1.博士研究生。

2.42所“双一流”建设高校及465个“双一流”建设学科、泰晤士报2021年公布的世界大学排名前200的国境外院校硕士及以上毕业生。

3.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持有无限航区船长或大副适任证书的。

六、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招聘信息,到相关目标单位寻聘。通过筛选简历,确定考察人选。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简历报名,联系电话:0311-85835096,电子邮箱:hbjyrscbm@126.com,邮件标题注明:应聘某某岗位+本人姓名+硕博英才网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7月13日16:00。

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

确定考察的人选将统一组织现场资格复审,具体事项通过学院官网另行通知。

(三)测评考核

经过现场资格复审后,由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组成面试测评评委会,以面试和专业素质测评的方式对应聘者教学能力、适应工作的综合能力、学习工作经历、主持或参与的科研课题、发表的论文论著等情况进行综合测评、考核。

测评考核的时间、地点由学院官网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于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85835096、85835067(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85835029、85835027(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处)

0311-6690884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7月2日

附件下载

附件1: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xlsx

附件2: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原文出处:

https://www.hebjtxy.cn/detail?contentId=51767&navId=1915&parentId=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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