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河北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招聘博士人才6人启事

时间: 2021-03-17来源: 未知作者: admin

一、校院简介

河北师范大学具有119年的发展历史和光荣的办学传统,是河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的省属重点大学,河北省重点支持的“双一流”建设一层次高校。现设专业学院25个,拥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1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2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4个;本科专业91个。拥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0个,河北省“双一流”建设学科7个,省高校国家重点学科培育项目1个,省高校强势特色学科4个,省高校重点学科14个,有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级学科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13个。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强化教师教育学科建设,凸显教师教育发展特色,服务和引领河北省基础教育改革,河北师范大学整合教师教育资源,于2015年6月8日成立教师教育学院。2018年12月,学校集中全校学科教育专业力量实现教师教育学院实体化运行,同时将河北师范大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中心设在该院,标志着学校强化教师教育办学特色、提升教师教育整体水平迈入新阶段。

学院融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于一体,承担教师教育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国际交流合作等任务,同时赋予一定的教师教育管理与服务等职能。秉承“实践型”教师教育改革理念,学院坚持职前职后衔接、培养培训一体的开放式办院体系,以培养“四有”好老师为目标,对内承担全校本科师范生教师教育类课程的设置实施、高中公费师范生教育培养统筹、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农村教育硕士教育培养养等工作;对外承担“国培”“省培”计划、河北省教育家型校长培养工程等职后培训工作。

学院目前拥有教职员工42人,专任教师31人,教授8人,副教授17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15人。其中,博士生导师2人,硕士生导师25人,“国培计划”专家库入选专家5人、教育部中小学校长培训专家库专家2人。学院现有《中学教育见习与实习》教师教育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门。学院教师承担师范生教师教育模块学科理论及实践类课程的教学、研究、顶岗实习学生的教学指导及相关社会服务工作,着力探索“三次选择-两次分流”师范生培养模式和立体化、贯通式的教师教育实践课程体系及“三阶段、五维度”卓越教师养成体系。

学院现有11个全日制教育硕士学科专业,实体化一年来,学院积极探索人才培养新模式,打造“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活动月”等特色项目,提升教育硕士的专业实践能力与教育科研水平。学院教育科研团队重点关注“乡村教育”“教师教育”和“基础教育”等研究领域,统筹推进教学、科研、教研的有机融合与协调发展。学院教师主持国家级在研课题3项,省部级在研课题16项。与加拿大麦吉尔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深入开展学术交流,努力建设成为具有鲜明教师教育特色的高水平教育科学研究中心、新型教育智库。

二、招聘计划

2021年学院计划招聘博士学位教学科研岗位人才6人,具体招聘专业、人数和要求如下: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招聘对象为具有博士学位的人才,一般面向国家重点大学和科研院所优秀博士毕业生、博士后出站人员以及具有博士学位的海外英才。

1.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学者、优秀博士毕业生和精英三层次人才一般不超过35周岁;2)精英二层次人才一般不超过40周岁;3)精英一层次人才一般不超过45周岁。

2.具有博士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中青年专家,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地位或学术影响力,熟悉高等教育规律,能够准确把握学科发展趋势,熟悉本学科人才培养规律。

3.不得应聘的情况: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人才待遇

1.博士学位人员应聘教学科研岗位的,办理入编,待遇将根据个人成果参照河北师范大学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2.为引进人员安排子女入园入学,学校优质的基础教育资源(河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附属实验中小学、附属小学、附属第一幼儿园、附属第二幼儿园等)为子女成长提供良好就学环境。

五、报名应聘

报名方式:请所有应聘者登录河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hebtu.edu.cn/),点击网页右下角“教师招聘管理”系统,注册、登录,按要求填写有关资料,进行岗位申请。可参阅附件1-河北师范大学教师招聘系统使用说明。并请在教师招聘系统中上传个人的详细应聘简历。也可通过“九、联系方式”中的报名邮箱和电话进行咨询或报名。请应聘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备通知有关事宜。

六、资格审查

学校、学院将根据各招聘岗位的要求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学院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

七、面试考察

学校和学院根据岗位要求对教学科研岗位应聘人员进行个人试讲,并对专家的有关提问进行答辩,由考察小组及人事、教务等部门根据其个人履历、科研成果、试讲和答辩情况,对面试人员的政治思想、教学能力、科研学术水平及发展潜力等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

八、需说明的事项

1.对已经确定为招聘对象的博士毕业生,未按时报到或报到时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在校期间受到学校通报批评、纪律处分者,将被取消聘用资格;对已经确定为招聘对象的有工作经历的博士学位人员,在原单位工作期间存在廉洁自律问题、师德师风问题等不适合入职教师岗位的,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2.我校教职工(含各附属单位职工)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有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情形的,请主动向人事处报备,其中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还需另向组织部报备,人事处将按照有关规定统一报学校纪检委(监察处)备案。

符合报备范围的我校教职工须在相关应聘人员应聘报名后5日内主动报备,并填写 附件2-河北师范大学本校教职工报备表,否则,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

3.本招聘方案由河北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宁老师、胡老师

电子邮箱:jsjyyb@hebtu.edu.cn(邮件主题标明为“姓名+应聘岗位+硕博英才网shuobojob.cn”)

电话:0311-80786600、0311-80786604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

邮政编码:050024

附件1:附件1-河北师范大学教师招聘系统使用说明

附件2:附件2-河北师范大学本校教职工报备表

原文出处:

http://jsjyxy.hebtu.edu.cn/a/2021/03/16/CE114D5433614A3B89A791F0B4B407C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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