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保定学院招聘非专任教师启事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推进我校教师队伍建设,2020年学校全权委托第三方招聘非专任教师,现将招聘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公开招聘专职学生工作人员8名,实验人员4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
4.应聘人员须为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研究生;
5.已就业的应聘人员须有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二)岗位条件及有关要求
1.实验人员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后出生)。
2.专职学生工作人员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后出生),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须有本科或研究生阶段学生干部工作经历。
3.各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见附件1。
三、有关规定与要求
(一)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5.在党政处分期内人员。
(二)不得应聘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公开招聘执行回避制度
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规定,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如有(一)(二)所列情形之一者,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四)有关要求
因个人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岗时,在同岗位报考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招聘办法
非专任教师招聘办法为先笔试后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笔试内容包括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面试内容以相关岗位专业知识为主。
笔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取消后续资格),按照笔试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岗位数和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其中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面试环节;参加面试人员未达到比例要求的,笔试合格者,可以直接参加面试。面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取消后续资格。
应聘者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个人总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等程序的顺序:所报考的学历层次高的、面试成绩高的。
五、相关待遇
本次录用人员以人事代理的方式聘用,享受与学校事业编制人员同等的工资待遇。
六、报名办法
(一)报名要求
每名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填写《保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应聘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3)和本人相关材料扫描件文件夹(包括:本人身份证、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本科与研究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书、报名专职学生工作人员岗位的由现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及本科或研究生就读学校学生干部经历证明、已就业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将全部材料压缩包文件以“岗位代码+应聘岗位+姓名+研究生毕业院校+研究生所学专业+硕博英才网”(例如:(001+专职学生工作人员+张三+南开大学+工商管理+硕博英才网)命名后一并发送至邮箱zhaopinkaoshi@163.com,邮件主题与文件名命名方式相同。报名截止到2020年9月1日。
咨询电话:18210329350。
(二)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结束后,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选入围人员并通知本人。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否则后果自负。
因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或无故不参加资格审查者,取消进入笔试及后续资格。同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无论任何环节,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律取消后续或聘用资格。
2020年8月28日
附件1【附件1:保定学院2020年非专任教师岗位招聘信息表.xlsx】
原文出处:
http://www.bdu.edu.cn/info/1017/3685.htm
内容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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