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招聘辅导员方案

时间: 2019-11-18来源: 未知作者: admin

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是一所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院,成立于1953年,至今已有66年办学历史。学院位于清镇职教城,与风景如画的贵州风景名胜区红枫湖毗邻。学院建有现代化的教学实训楼、信息大楼、图书馆、田径运动场、体育馆、学生活动中心等基础设施,可容纳在校学生10000余人。学院紧紧围绕“三大战略”“五张名片”,坚持扎根贵州,服务粮油食品产业,为建成高水平、有特色,人民满意、师生幸福的优质职业院校而努力。

为了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生辅导人员10名,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1、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基础;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辨别能力。

(2)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工作,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知识储备,掌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基本原理和基础知识,掌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基本理论、知识和方法,掌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相关理论和知识,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务相关知识,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知识。

(4)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文字处理能力、教育引导能力及调查研究能力,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并熟练掌握办公自动化,服从工作安排。

(5)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和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6)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中国共产党党员,在学校读书期间担任过班长或团支部书记以上主要学生干部优先。

(7)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除名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违反单位规定等原因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流程:登录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官网→进入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辅导员报名→用手机扫描二维码进入报名→填完相关信息→提交报名。

2、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2日至20日。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所提交的有关信息、证件与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网上资格初审

1、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确认报名信息后,报考人员可于2019年11月13日9:00—2019年11月21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官网→进入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辅导员报名→用手机扫描二维码进入”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需要修改资料再一次报名的可在报名截止之前拨打0851-85965111电话咨询。

2、准考证的领取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9点30分以前,到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A1栋2-29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由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方式: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40%。

笔试时间:2019年11月30日10:00至12:00

笔试科目:《综合知识》

笔试地点: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清镇校区

笔试考生须同时持《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未完成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在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网站上公示。

2.资格复审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该环节。资格复审合格者方能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通知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在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网站上公告。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表》2份(报名表在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网站公告栏下载填写);

(2)个人简历;

(3)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4张;

(5)提供由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并提交入职承诺书;

(6)提供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并加盖公章。

3.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确认为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网站上公示。

面试主要是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主要测试专业知识、语言表达及逻辑思维和综合分析能力、工作责任心和工作应变能力、团结协作精神等方面的内容。面试总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面试成绩在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网站上公示。

4.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总成绩及排名在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网站上公示。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排名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所空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在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网站上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首要考察内容。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在读的本科及以上学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4.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6.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7.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六)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待遇

聘用的辅导人员与学院签订聘用合同,参照在职人员进行管理,工资待遇采取与在职在编人员同工同酬制。

五、所聘岗位职责与考核

按照《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辅导员队伍管理办法》执行。

咨询电话:0851-85965111,来电时请说明是在硕博英才网看到的信息。

监督电话:0851-85980929

附件:

1.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辅导员队伍管理办法(试行).doc

2.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201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辅导员人员报名表.doc

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

2019年11月12日

原文出处:

http://lshwzcb.guizhou.gov.cn/xwzx/tzgg/201911/t20191113_39170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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