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贵州师范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贵州师范大学2021年高层次人才需求一览表
序号 | 部门 | 人员类别 | 学历学位 | 学科(专业) | 联系方式 |
1 | 文学院 | 教学科研岗 | 博士研究生 | 中国语言文学 课程与教学论(语文方向) |
联系人:田老师杨老师 办公电话:0851-83227076 邮 箱:rsc@gznu.edu.cn(邮件主题标明为“姓名+应聘岗位+硕博英才网shuobojob.cn”) |
2 | 历史与政治学院 | 教学科研岗 | 博士研究生 | 历史学、政治学 外国哲学、伦理学 政治经济学、逻辑学 宗教学、科学技术哲学 课程与教学论(思政或历史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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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 (喀斯特研究院) | 教学科研岗 | 博士研究生 | 地理学、气象学 摄影测量与遥感、草学 环境科学与工程风景园林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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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心理学院 | 教学人员 | 博士研究生 | 心理学 | |
5 | 数学科学学院 | 教学科研岗 | 博士研究生 | 数学、统计学 课程与教学论(数学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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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大数据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 教学科研岗 | 博士研究生 | 网络空间安全 信息与通信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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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生命科学学院 | 教学科研岗 | 博士研究生 | 生物学、生态学、发酵工程 生物化工、生物医学工程 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 园艺学、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 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药学 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基础医学 课程与教学论(生物方向) 教育博士(学校课程与教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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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外国语学院 | 教学科研岗 | 博士研究生 | 英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
9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教学科研岗 | 博士研究生 | 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学、中国史 | |
10 | 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 | 教学科研岗 | 博士研究生 | 机械工程、电气工程 材料加工工程 控制科学与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职业技术教育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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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教学科研岗 | 博士研究生 | 经济学 管理科学与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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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 教学科研岗 | 博士研究生 | 分析化学、无机化学 课程与教学论(化学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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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材料与建筑工程学院 | 教学科研岗 | 博士研究生 | 管理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 安全科学与工程、安全工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建筑技术科学 水工结构工程、道路与铁道工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技术经济及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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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法学院 | 教学科研岗 | 博士研究生 | 法学类 | |
15 | 美术学院 | 教学科研岗 | 博士研究生 | 美术学、设计学 | |
16 | 音乐学院 | 教学科研岗 | 博士研究生 | 音乐学、人类学 民俗学、民族学 中国少数民族艺术、美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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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体育学院 | 教学科研岗 | 博士研究生 | 体育学 | |
18 | 教师教育学院 | 教学科研岗 | 博士研究生 | 教育学、心理学 | |
19 | 国际教育学院 | 教学科研岗 | 博士研究生 | 汉语言文字学 国际汉语教学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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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 教学科研岗 | 博士研究生 | 天文学、电子与信息 物理学、电子科学与技术 信息与通信工程、天文学 职业技术教育学 课程与教学论(物理学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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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国际旅游文化学院 | 教学科研岗 | 博士研究生 | 旅游管理 美术学 设计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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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教育学院 | 教学科研岗 | 博士研究生 | 教育学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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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传媒学院 | 教学科研岗 | 博士研究生 | 数字媒体技术、传播学 新闻学、戏剧与影视学 文艺学(影视美学方向) 人类学(影视人类学方向) 社会学(媒介社会学方向) 艺术学理论(影视艺术理论方向) |
贵州师范大学引进博士“一人一议一策”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加快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和人才队伍高质量发展,大力引进一批优秀博士来校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对于具有较高科研水平或较大发展潜力的博士,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人文社会科学类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
(一)具有省级及以上人才称号。
(二)达到学校年薪制第五层次及以上申请条件。
(三)毕业于“双一流”建设高校(A类)或“双一流”建设学科。
(四)具有高级职称。
(五)引进夫妻双方均为博士。
二、相关待遇
按“一人一议一策”方式引进的,除享受学校引进博士的基本待遇外,可根据其科研水平、科研业绩、工作任务等情况,增加安家费、住房补贴、科研启动费等引进待遇。
引进待遇为:
(一)安家费:2—5万元。
(二)住房补贴:25-100万元(含贵州省政策支持部分)。
(三)科研启动费:人文社会科学类8—60万元,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10—80万元。
(四)配偶工作:安置配偶事业编制内工作。
(五)其他需要增加的待遇。
三、待遇兑现方式
办理完备案手续(调动手续),且拟引进博士到校入职并签订工作协议后,按下列方式兑现:
(一)基本待遇部分
按《贵州师范大学引进博士基本待遇及兑现工作方案》(校党政发〔2021〕7 号)执行。
(二)超出基本待遇部分
1.安家费、住房补贴:一次性兑现,若未按规定完成约定工作任务的,则全额退回;或按任务完成情况分年度兑现(学院与拟引进博士商议)。
2.科研启动费:按《贵州师范大学博士科研启动费管理办法》(校发〔2020〕133号)执行。
3.安置配偶编制内工作: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程序办理配偶编制内工作的相关审批手续。
四、引进程序
(一)用人单位与拟引进博士洽谈,协商引进待遇、工作任务和待遇兑现方式。
(二)用人单位党委会、党政联席会研究提出引进初步意见。
(三)用人单位将《贵州师范大学博士聘用申请表》《聘用考察材料》报人事处。
(四)人事处初步审核,根据审核情况提交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一人一议一策”审议小组审议(审议小组由组织部、人事处、教师工作部<教师工作处>、学科建设办公室、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计划财务处、发展规划<政策法规>处等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五)根据审议小组审议意见,提请学校党委会研究决定。
五、聘用管理
(一)按“一人一议一策”方式引进的博士,实行协议管理。博士与学校双方的权利、义务等事项在协议中约定。
(二)按“一人一议一策”方式引进的博士,除参加年度考核、聘期考核外,须按协议约定的方式进行考核。
六、有关说明
(一)按“一人一议一策”方式商议的引进待遇均为税前待遇。其中住房补贴15万元以内的部分免缴个人所得税,超出15万元的部分须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按“一人一议一策”方式引进的博士,可按《贵州师范大学年薪制聘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校发〔2021〕26号)申请年薪制。
(三)引进博士需安置配偶事业编制内工作的,其配偶的条件(学历、学位、资格、年龄等)须符合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且配偶来校的工作部门及聘用岗位须服从学校安排。
(四)本方案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贵州师范大学引进博士基本待遇及兑现
为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博士引进力度,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待遇
(一)安家费:2万元(具有正高职称的博士或已出站的博士后安家费3万元)。
(二)住房补贴:25万元(含贵州省政策支持部分)。
(三)科研启动费:人文社会科学类8万元,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10万元。
(四)享受副高工资待遇(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按相应岗位聘用并兑现待遇;涉及跨岗位类别聘用的按相关规定执行。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按专业技术八级岗位聘用,三年内未评聘副高职称的,由学校按每月800元的标准发放高层次人才绩效)。
(五)享受省高层次人才津贴每月800—4000元。
(六)子女可按规定就读我校附属幼儿园、附属小学、附属初级中学和附属高级中学。
二、待遇兑现方式
办理完备案手续(调动手续),且拟引进博士到校入职并签订工作协议后,一次性兑现安家费、住房补贴;科研启动费按《贵州师范大学博士科研启动费管理办法》(校发〔2020〕133号)执行。
三、有关说明
(一)引进博士实行协议管理。博士与学校双方的权利、义务等事项在协议中约定。
(二)引进待遇均为税前待遇。其中住房补贴15万元以内的部分免缴个人所得税,超出15万元的部分须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引进博士可按《贵州师范大学年薪制聘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校发〔2021〕26号)申请年薪制。
(四)引进博士可按《贵州师范大学高层次人才配偶安置暂行办法》(校党政发〔2018〕24号)安置配偶工作,其配偶来校的工作部门及聘用岗位须服从学校安排。
(五)对自2021年1月起申请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教职工,取得博士学位按期回校并签订工作服务协议后,享受住房补贴15万元、博士期间生活补贴1万元的人才待遇;科研启动费、岗位聘用和配偶安置等参照本方案执行。
(六)学校现行高层次人才相关规定与本方案规定不一致的,按本方案执行。
(七)本方案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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