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南宁学院辅导员招聘公告(第一批)

时间: 2021-12-20来源: 未知作者: admin

一、招聘条件及招聘计划

(一)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具备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

2.能吃苦耐劳,热爱学生工作,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3.了解大学生的思想和心理特征,掌握大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的一般规律、基本知识和方法,具有良好的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有一定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

3.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具体岗位及数量详见下表。

南宁学院2022年辅导员招聘计划表(第一批)

二、人才引进政策及待遇

凡符合学校引进人才要求的人员,入职后可分别享受以下待遇:

1.享受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寒暑假、培养培训、定期体检、伙食补助、生日慰问、节日慰问及免费入职体检等薪酬福利待遇,对于需要住校的教师,学校可安排宿舍。

2.“双一流”建设高校或所学学科(专业)是“双一流”建设学科(专业)的应届毕业生可享受最高1.2万元/学年的学费补偿。

3.取得中级职称3年以上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经认定为南宁市高层次人才的,可享受20-60万元购房补贴、优惠入住人才公寓等人才政策。

4.学校积极为辅导员队伍创造良好的工作发展环境,划拨辅导员专项培养培训经费,设立辅导员发展研究中心、辅导员工作室,为辅导员队伍实践探索、学术研究、成果应用等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招满即止,具体指标详见南宁学院人才招聘网站。

2.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应聘人员登陆南宁学院人才招聘网站(http://hr.nnxy.cn/recruit),按要求进行注册、报名。通过“我的简历”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电子佐证材料,通过“招聘职位”查看并选择需应聘的岗位,发起岗位申请,每位应聘者只可申请一个岗位。电子佐证材料要求如下:

①身份证、大学及以上学习经历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学信网学籍证明,大学期间(本科以来)成绩单。其中,境外留学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

②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中共党员身份证明(须盖单位组织部门或基层党组织公章)、相关经历证明、相关科研成果证明等。

(二)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审查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要求。凡查实报名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

招聘岗位有年龄、相关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2年4月30日(报名截至日期);学生工作经历须本科以来,须提供由归口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证明材料。

(三)考试

1.根据报名及资格审核情况,学校按照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并通过南宁学院人才招聘网站“通知信息”功能页面、系统注册时的电子邮箱及联系电话等渠道通知面试。对未能入围人员,不再逐一回复。

2.辅导员岗位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形式进行,笔试主要内容为国家教育大政方针,辅导员岗位应具备的职业道德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笔试时间约60分钟,面试约10分钟。考试实行100分制评分,成绩70分为合格。

3.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从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的对象。考试成绩低于70分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考察程序。

(四)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岗位适配度等方面的情况。为确保人才质量及岗位匹配,如确无合适人选,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五)体检

通过考察的人员按照学校指定医院及体检项目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录取资格。体检过程中需要复检的,费用由个人承担。如体检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考试合格人选中按考核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

(六)聘用及办理入职手续

通过考察及体检的拟聘人员情况报校长办公会(党政联席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办理入职手续。

四、相关说明

(一)如线下考试,应聘人员应遵守国家及南宁市的防疫规定,做好个人健康管理及疫情防控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二)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届时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取消聘用,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三)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南宁学院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公告栏。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龙亭路8号南宁学院人事处

邮编:530299

联系人:高老师、张老师(来电时请说明是在硕博英才网shuobojob.cn看到的招聘信息)

联系电话:0771—5900834

南宁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rs.nnxy.edu.cn/

原文出处:

https://rs.nnxy.edu.cn/info/1003/113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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