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兰州财经大学公开考核招聘博士研究生省直第一期补充公告
兰州财经大学2019年公开考核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博士研究生,2019年第一期)、2019年公开考核招聘博士研究生省直第一期补充公告已公布,根据报名情况,现调整招聘专业(见附件)。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2、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及技能等条件。
3、年龄为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二、报名
报名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2月底截止,报名采取邮件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邮件报名的应聘人员,将本人简历投递至学校人事处邮箱:renshi@lzufe.edu.cn(邮件主题标明为“姓名+应聘岗位+硕博英才网”)。
2、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往届毕业生须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及个人简历,有工作单位的要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应届毕业生携带“身份证”和现就读院校证明(要证明应聘人员的学籍、学历、所学专业、专业方向及毕业证、学位证预计取得时间)到招聘学院现场报名。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2019年7月至12月。
1、资格初审。由招聘学院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并将资格初审结果及考核时间、地点、方式通知考生。
2、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在参加面试考核前(考核时间由学院通知)至人事处人事科(崇德楼416室)进行资格复审。往届毕业生须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纸质简历,应届毕业生持“身份证”、所在院校就读证明及纸质简历,有工作单位的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四、考核
考核时间为2019年9月至12月。
1、考核面试由学院组织,具体时间及考核方式由学院确定。考核根据招聘岗位的需要,采取试讲、答辩和实践操作等方式进行,要求对应聘人员学术背景、科研成果、操作技能和适应工作能力等考核指标进行量化、打分评判。
2、对拟聘人员按照规定和程序进行师德师风表现审查,师德师风表现实行“一票否决”,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体检与公示
1、体检。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在三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复检一般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2、公示。学校将考核通过、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学校网页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六、审批
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审批手续,规定时间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不予审批聘用。
七、备案
学校将审批结果报省教育厅、人社厅备案。
八、聘用
对省教育厅、人社厅备案后的拟聘人员,学校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按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等手续。
九、其他事项
1、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2、公开招聘人员考核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处的监督下进行。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招聘工作若有异议,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学校人事处电话:0931-5252026
学校纪委监督电话:0931-5252132。
附件:兰州财经大学公开考核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列表(省直第一期补充公告)
兰州财经大学
2019年10月10日
原文出处:
http://www.lzufe.edu.cn/info/1052/1338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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