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聘博士(高层次人才)公告

时间: 2023-04-28来源: 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作者: admin

因事业快速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高层次人才)23名,欢迎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积极报名。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博士毕业生(非在职)或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博士学位的人员。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40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生年龄不受限制,具有副高级职称的放宽至45周岁,具有正高级职称的放宽至50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8.具备报考岗位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详见附件1《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博士(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需求表》。

四、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有效期至2023年11月30日,额满为止。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有意者请将报名表(附件2)、简历和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证明材料发送至邮箱:gdcvizp2022@163.com (邮件标题: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学历学位--专业—职称--留学人才网)。报名材料请按照附件3提供。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者应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材料中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3.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提供就业推荐表作为佐证;社会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对未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者,不予聘用。

4.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及学校关于人才招聘的有关回避制度,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四)资格审查

博士面试在有效期内持续进行,对于审核过程中发现不符合应聘岗位要求及条件,不予面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应聘人员应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发布面试公告及面试人员名单

博士面试在有效期内持续进行,资格审查后,学校及时在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目)发布面试公告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敬请留意。

五、考核

教师岗位采用试讲(根据专业需要,可增加专业技能测试)+综合面试方式进行考核,考核总成绩=试讲成绩*60%+综合面试成绩*40%。

试讲及专业技能测试及部门开展的综合面试由用人部门组织;综合面试根据实际由用人部门组织,跨部门由人力资源部组织。

招聘考核总成绩满分为100分,75分及以上为合格,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录用及薪酬待遇

面试、体检、考察均合格且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并通知办理录用手续。

1.录用人员可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及服务协议;

2.所有聘用博士入职后校内享受副高级待遇,前三年完成规定的业绩成果,考核合格者,可继续享受三年副高级待遇;

3.按我校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及管理有关规定享受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等待遇。

序号 人才对象 安家费标准(单位:万元) 科研启动费(单位:万元)
1 建筑大类相关专业正教授职称且有博士学位人员 100 30
2 其他专业正教授职称且有博士学位人员 80 30
3 建筑大类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人员 50 10
4 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人员 30 10
5 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 按照3、4条对应标准执行 20

七、其他事项

1.本公告中未尽未详事宜,学校有权另行补充与解释。

2.应聘人员报名时应符合本招聘公告及附件岗位表中要求的其他条件。

3.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有捏造工作经历、学历、业绩等各类弄虚作假事项的,立即终止招聘程序,已经录用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解聘。

八、联系方式

(一)人力资源部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763-3919523(涉及政策问题可咨询)

简历投递邮箱:gdcvizp2022@163.com

通讯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道环城东路38号

(二)用人部门

详见附件1《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博士(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需求表》(涉及专业问题可咨询)

(三)纪检部门

联系人:谭老师

联系电话:020-36409819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6:00

附件:

1.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博士(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需求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应聘人员报名应提交资料清单

4.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附件1-4

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4月18日

原文出处:

https://www.gdcvi.edu.cn/xyxx/tzgg/0114bc398da447138445a11dca579fa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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