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7名公告

时间: 2021-04-07来源: 未知作者: admin

千年羊城,白云山麓,珠江之滨,矗立着中国中医药高等教育学府的翘楚——广州中医药大学。我校是中国首批创办的4所中医药高等学府之一,于2017年入选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18年晋级广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2020年成为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单位,现有三元里和大学城两个校区,占地1355亩,建筑面积78万多平方米。专任教师1530人,其中正高职称433人,副高职称478人,有一批以国医大师禤国维、周岱翰为代表的著名专家教授。

学校中医药学科实力雄厚,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1个;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学科5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重点学科25个;临床医学、药理学与毒理学2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行列。科研设施及平台完善,拥有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55个。学校立足自身优势,积极参与中医药强省建设,现有直属附属医院4所,与政府共建医院4所,非直属附属医院31所。

为促进学校事业发展,现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含符合国家和广东省择业期规定的高校毕业生)和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社会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条件: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社会人员应为30周岁以下(以报名截止日为时间截点,下同)。

7.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具体详见《广州中医药大学2021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见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待遇按照国家、省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1年4月20日上午9时至2021年4月25日下午17时。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s://www.qgsydw.com)网上报名栏--选择“广州中医药大学2021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进行报名,并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材料。

(三)报名要求与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岗位,否则报名无效。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3.报名时需要上传提交的材料如下(以下材料均要求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上传):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系统填报后自动生成,无需上传)。

(2)本人彩色证件照。

(3)个人简历。

(4)身份证(正反面)。

(5)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

(6)在读专业证明材料。

(7)应聘专业课程成绩单。

(8)学历学位证书(包括第一学历学位至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书。持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9)中共党员证明(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

(10)其他能说明自己能力的各种获奖证书等。

(四)报名资格初审

2021年4月20日上午9时至2021年4月25日下午17时,招聘单位在网上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符合条件者进入招聘考核程序。不符合条件者不予通过审核,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

(五)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2021年4月30日上午9时起登录原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1年4月30 日上午9时至2021年5月6日下午17时止,过期不打印准考证造成无法考试的后果自负。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试。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全程密切留意报名网站(网址:https://www.qgsydw.com)和广州中医药大学校园网右下角招聘信息栏(https://www.gzucm.edu.cn/)的相关通知。

五、考试

(一)考试方式

包括笔试、心理测试和面试、岗位能力测试。

(二)笔试考试开考条件及相关说明

招聘岗位计划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必须达到1:5方可开考,若未达到1:5,则未达到比例部分的岗位计划数取消。

例如:本次F1岗位招聘3人,开考人数必须达到15人,若报考人数为14人,有1个岗位计划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则该岗位招聘人数调整为2人,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三)具体考试方案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人员及方式: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均可参加笔试。笔试采取固定考场闭卷限时的考试方式,不指定参考用书。

(3)笔试内容:

A.管理岗

包括时事政策热点、行政能力和教育管理相关知识等。

B.教辅岗

包括时事政策热点、专业相关知识等。

C.辅导员岗

包括时事政策热点、行政能力和学生教育管理相关知识等。

(4)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00分,60.00分以下的不得进入下一轮考试环节。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广州中医药大学校园网右下角招聘信息栏公布。

笔试成绩通过者,按照招聘岗位数与应聘人员1:5的比例确定心理测试和面试人员名单,若未达到1:5,则按实际入围人数进入心理测试和面试。

2.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者,在面试前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等接受复查。通过复查者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所需提供资料将另行通知。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3.心理测试和面试

(1)心理测试和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3)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00分,低于70.00分的不得进入岗位能力测试。

(4)面试合格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比例确定进入岗位能力测试人选,如果人数达不到1:3者,则按实际入围人数进入岗位能力测试。

4.岗位能力测试

(1)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2)岗位能力测试满分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3)岗位能力测试合格分数线为70.00分,70.00分以下的不得列为聘任考察对象人选。

5.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30%+面试成绩×40%+岗位能力测试×30%。

六、聘任考察对象人选确定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聘任考察对象人选。

七、体检

聘任考察对象人选按广东省规定必须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体检的,需提前告知用人单位申请延期,延期原则上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无故不参加体检且未申请延期的视为放弃。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九、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广州中医药大学校园网招聘信息栏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十、有关问题说明

(一)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专业参考目录参照《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二)社会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人员需同时提供教育部有关认证材料。

(三)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四)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五)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应聘人员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六)因聘任考察对象人选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录用或者个人放弃聘用等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根据实际情况可考虑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面试成绩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重新确定聘任考察对象人选。

(七)获聘人员纳入我校单位事业编制管理,按上级及学校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相关规定聘用到相应的岗位等级,并签订聘用合同。同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间执行试用期工资福利等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者,第一专业须与招聘专业一致;社会人员应聘的专业名称及代码与学历层次必须相一致。

(九)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通畅,因个人原因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十)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我校将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

本公告由广州中医药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39358500、39356038(来电时请说明是在硕博英才网shuobojob.cn看到的招聘信息);监督电话:020-39357590

附件:

1.广州中医药大学2021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xlsx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3.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广州中医药大学

2021年4月6日

原文出处:

http://hrss.gd.gov.cn/zwgk/gsgg/content/post_32562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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