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闽江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时间: 2020-03-17来源: 未知作者: admin

闽江学院坐落于福建省省会福州市,是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实行“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办学体制。学校现为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高校、福建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和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

学校现有4个校区,校园总面积161.84万平方米。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000多人,全日制在校生近1.65万人;设有15个二级学院,拥有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点,开设本科专业61个,涵盖经、法、文、史、理、工、管、艺等八大学科门类;建有省一流学科(高原学科)1个、省级重点学科3个、省级应用型学科6个,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5个、服务产业特色专业7个,省示范性应用型专业群3个。拥有省级教学科技创新团队10个,国家级、省部级人才86人(含柔聘)。

因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海内外诚聘英才95人。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法律法规。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品德端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

5.博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年龄40周岁及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正高,年龄45周岁及以下。符合学校闽都学者卓越教授、特聘教授、拔尖人才、双师双能型、专技人才(管理应用型)条件者参照闽江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1)成果特别突出的优秀博士、博士后(人文社科类40周岁及以下,理工类35周岁及以下);(2)博士副高(人文社科类45周岁及以下,理工类40周岁及以下);(3)博士且正高,或海外助理教授及以上相应职务的博士,或省级人才及学术水平相当者(人文社科类50周岁及以下,理工类45周岁及以下);(4)国家级人才及学术水平相当者(55周岁及以下,按闽院人才〔2018〕6号文第一类人才要求执行);(5)双师双能型人才要求硕士及以上学历,正高年龄45周岁及以下,副高年龄40周岁及以下,且达到学校要求的业界水平;(6)专技人才(管理应用型)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正高级职称,年龄50周岁及以下,且具有五年及以上相关岗位管理经验,有国家级奖项的可适当放宽至55周岁]。

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应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且1979年2月12日以后出生的应聘人员要求第一学历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应聘人员最高年龄计算截止2020年3月13日。

二、具体岗位与要求

序号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学科或专业要求 其他要求
1 闽江学院教师 46 1.英语语言文学、翻译、商务英语、日语语言文学、翻译、商务日语; 2.中国史、文物与博物馆学、考古学、文物学、博物馆学、科学技术史、中国古代文学或汉语言文字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文艺学; 3.新闻传播学; 4.文化产业管理、戏曲戏剧学、中国当代文学、新闻传播学; 5.民商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金融法、刑事诉讼法、社会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学、高等教育学; 6.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应用经济学、会计学、审计学、金融学、管理科学与工程; 7. 音乐与舞蹈学、设计学、美术学。 1. 中国古代文学或汉语言文字学要求古代汉语方向;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文艺学要求比较文学理论或西方文论或西方美学方向; 2.社会学要求社会工作方向; 3.应用经济学要求国际贸易或财政学、税收学方向 4.设计学要求为服装设计或服装艺术设计或染织艺术设计或视觉传达(艺术)设计、产品设计、产品造型设计、 环境(艺术)设计、室内设计,或有文创、景观设计相关专业方向; 5.音乐与舞蹈学要求音乐教育方向、音乐学理论方向、合唱与合唱指挥方向、声乐方向、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方向; 6.新闻传播学要求文化产业管理、新媒体、数字媒体艺术相关专业或方向。 
2 闽江学院教师 20 1.软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路与系统、通信与信息系统、信息与通信工程、电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网络与信息安全; 2.纺织科学与工程、军事后勤学、军事装备学、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材料学、有机化学、测绘科学与技术、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 3.物理学、电子科学与技术、光学工程、机械工程; 4.统计学类、数学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 军事后勤学、军事装备学要求纤维、染整或服装方向。
3 海洋研究院科研人员 23 1.海洋科学、生物学、基础医学、生态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化学、药学; 2.船舶与海洋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机械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 双师双能型教师 4 纺织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测绘科学与技术、设计学 要求硕士学位、副高及以上职称且达到下列业界水平之一:1.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特等奖(前5名)、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三等奖(第1名)。 2.获国家科学技术成果奖特等奖(前8名)、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前2名)。 3.获国家级专利奖金奖(前3名)、省级专利奖特等奖(前3名)、国家专利奖优秀奖、省级专利奖二等奖以上奖励(第1名);或省级专利奖三等奖2项(第1名)。 4.获国家标准创新贡献奖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第1名)。 5.获得与本人从事学科方向相近的国家授权发明专利(第1名)2项以上;或获得与本人从事学科方向相近的软件著作权3项及以上。 6.本人所撰写的研究咨询报告被省部级单位采纳1项。(需提供采纳部门的有效文件证明,并经校科研处认定。) 7.主持1项国家级或全国行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发展规划的制定工作,且该标准、规范或规划已得到实施。 8.在知名企业从事技术管理2年及以上工作,具有丰富的工程项目经验且参与政府各部委厅、行业科技研发项目(排名前5),或具有计算机权威认证的高级证书且项目管理经验丰富。 9.获得省级、国家级协会设计、技能(排名第1)等相关奖项; 10.具有二级及以上美术师、省级以上职业技能大师、高级工艺美术师等资格,且近5年有作品获过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办的专业竞赛奖项,或省级美术家协会主办的专业竞赛奖项2项以上,或作品被省级以上美术馆(含工艺馆)收藏、或设计成果被相关机构采用。
5 教师发展中心专技人员(管理应用型) 1 专业不限 1.具有正高级职称; 2.50周岁及以下,具有五年及以上高等教育管理经验; 3.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6 海洋研究院专技人员(管理应用型) 1 财务管理或会计 1.具有正高级职称; 2.50周岁及以下,具有五年及以上科研院所管理工作经验。 

三、引进待遇

引进待遇一览表(货币单位:万人民币)

人才类别 科研启动经费 安家或购房补贴 年薪
人文社科 自然科学、工程技术
闽都学者卓越教授 院士、“国家特支计划”杰出人才、海外著名学术机构院士 面议
国家级人才第一层面或学术水平相当的海内外专家学者 100-300 500-2000 270-300 110-130
国家级人才第二层面或学术水平相当的海内外专家学者 100-300 500-2000 200-230 80-100
省级人才或学术水平相当的海内外专家学者 50 300 130-150 60-70
闽都学者特聘教授 博士学位正高、海内外高水平大学助理教授 30 100 100-110 40-50
闽都学者拔尖人才 博士学位且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副高3年以上,成果突出的优秀博士、博士后 20 80 90-100 30-40
闽都学者骨干人才 博士学位副高、成果突出的优秀博士、博士后 10 50 60-70 21-28
闽都学者学术新秀 优秀博士 5 20 50-60 18-25
柔聘人才 双聘院士、外籍专家 面议
“闽都学者”讲座教授 工作津贴20万元/年,交通费3-5万元/年,鼓励组建高水平科研团队,提供团队建设经费,具体面议
学术团队 学术造诣高深,掌握先进技术、提升学科建设水平或带动高新产业发展的学术团队 ≥300 ≥2000 每位团队成员均按其所属人才类别的标准执行

(备注:符合福建省、福州市人才项目条件可按相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四、报名

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公告要求将相关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历次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主要学术水平或科研成果的证明材料等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时间从信息发布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五、资格审查

 1.各学院、各单位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核后将审核情况报送学校人事处、人才办,并通知资格审核合格者参加面试。

 2.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可靠,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六、考试

 1.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2.符合闽都学者骨干人才、学术新秀及优秀博士面试考核办法。

(1)主要考核教学能力(40%)、科研能力(40%)、综合素质(20%),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教学能力通过现场教学(片段教学或说课)方式进行考核;科研能力通过个人科研规划报告与答辩等方式进行考核;综合素质通过现场问答等方式进行考核。

 3.符合闽都学者卓越教授、特聘教授、拔尖人才条件人才考核办法

主要通过邀请校内外专家召开现场论证会或建设研讨会等方式考核拟引进人员专业水平、学术水平、研究能力、发展潜力等方面能力,提出引进意见与建议。

 4.如属技能型或双师双能型、专技人才(管理应用型)等特殊人才,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考试考核办法且考官要有业界人员参与,考核具体办法须经学院、部门集体研究并报学校审核同意。

七、确定聘用人选

 1.根据考核结果,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2.各学院、各单位将详细考核情况、经本单位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后的聘任意见提交学校,经人才办、人事处等有关部门复核后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审定,确定聘用人选,并发文报备福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八、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闽江学院负责实施,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纪检监察室的全程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正、公平;严格执行保密、回避等有关规定,对考试中出现的泄密、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问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面试过程全程录像,相应资料保存一年以上,以备核查。

 2.监督电话:0591-83761523(闽江学院纪检监察室

九、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mju.edu.cn/

学校地址:福州市大学城溪源宫路200号(邮编350121)

咨询电话:

人事处彭老师、林老师 0591-83761116,电子邮箱:mjxyrsc@163.com

人才办杨老师、刘老师0591-83760945,电子邮箱:mjurcb@163.com

邮件主题标明为“姓名+应聘岗位+硕博英才网”

原文出处:

http://rsc.mju.edu.cn/2020/0313/c1597a90259/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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