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闽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辅导员17人方案
闽南师范大学是福建省重点建设大学,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闽南开放城市——漳州市。现有18个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20000多人。设有65个本科专业,建立了4个一级学科硕士授予点,30个二级学科硕士点,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4个博士人才培养方向。现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17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闽人发〔2006〕11号)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并愿意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工作岗位服从学校安排。
3.身心健康,体检符合福建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4.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在1990年3月至2003年3月期间出生)。
5.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
6.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一学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指担任校、院学生会或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校、院团委副书记或团总支书记,校、院团委或学生会或研究生会副部长及以上,校、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副主席,校院学生自律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校、院大学生艺术团团长、副团长,校、院青年自愿者协会(服务队)会长、副会长(队长、副队长),校、院红十字会会长、副会长,正副班长、正副团支部书记,正副学生党支部书记,辅导员助理,校易班学生工作站站长、副站长、部长,校电台台长,校报记者团团长,校级团学组织主要刊物主编及以上职务;研究生或硕士期间担任班委);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不作学生干部经历要求。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序号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专业 | 学历学位 | 其他要求 | 备注 |
01 | 辅导员 | 8 | 不限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男性 | 需入驻学生公寓 |
02 | 辅导员 | 8 | 不限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女性 | 需入驻学生公寓 |
03 | 辅导员 | 1 | 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基础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人格心理学、认知神经科学、临床心理学,应用心理硕士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需入驻学生公寓 |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福建考试报名网和闽南师范大学网站 “人才招聘”栏上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11日9:00至2021年4月11日17:00。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直接登录福建考试报名网,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上传后续资格复审时需提交的相关材料扫描件。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报名成功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未通过申诉时间为3月11日9:00至4月14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2)打印准考证:需关注闽南师范大学网站“人才招聘”栏的通知,在指定时间内登录福建考试报名网,自行上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无法参加考试。
(3)资格复审: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其中包括:
①《2021年闽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登记表》(签名手写);
②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③学历学位原件、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2021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的,提交个人承诺书,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有效性;
④学生干部经历材料;
⑤党员证明材料;
⑥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材料(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材料);若暂时无法提交的,先提交个人承诺书,经我校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
3.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4.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闽南师范大学网站 “人才招聘”栏和福建考试报名网。
5.注意事项
(1)考生在报名成功后,请及时关注闽南师范大学网站有关考试事项的通知。
(2)做好防疫准备。考生应事先在本人手机上下载闽政通app、注册生成“八闽健康码”,具体防疫要求根据考试时疫情情况提前通知。
(3)做好安全承诺,不隐瞒不谎报。自觉承担防疫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涉嫌违法行为的,将向有关部门反映,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完成。
八、聘用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聘用人员纳入单位事业编制,享受国家和福建省事业单位同类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等待遇。
九、联系方式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县前直街36号闽南师范大学人事处
邮编:363000
联系人:苏老师、尤老师(人事处)0596-2591337;林老师(学生处)0596-2527137(来电时请说明是在硕博英才网shuobojob.cn看到的招聘信息)
十、其他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或通过任何关系影响招聘工作。违者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者考试和聘用资格。
3.应聘者往返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4.学校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6-2591404。
附件:
闽南师范大学人事处
2021年3月11日
原文出处:
http://rst.fujian.gov.cn/zt/sydwrczp/zpfa/202103/t20210311_554724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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