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专项招聘高层次人才方案
因学院事业发展需要,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1名,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
3.同等情况下,具有医药企业和临床工作经历者优先。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
4.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应聘者年龄要求为40周岁及以下(1979年7月24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应聘者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4年7月24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应聘者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1969年7月24日及以后出生)。
5.省内其他高校编制内人员不予报考。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代码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所学专业或从事领域 | 资历要求 | 其他要求 |
01 |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 | 1 | 研究生阶段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哲学类、历史学类、法学类、政治学类 | 博士研究生 | 中共党员 |
02 |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 | 2 |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哲学类、法学类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学位,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 中共党员 |
03 | 护理、助产教师 | 1 | 护理学类 | 博士研究生; 或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学位,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 |
04 | 医学美容技术专业教师 | 1 | 临床医学类、中医学和中西医结合类、医学美容技术、医疗美容技术 | 博士研究生; 或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学位,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 |
05 | 体育保健与康复专业教师 | 1 | 运动医学、运动康复(与健康)、运动人体科学、体育保健 | 博士研究生; 或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学位,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 |
06 | 药理教师 | 1 | 研究生阶段为药学类专业 | 博士研究生 | |
07 | 药化教师 | 1 | 研究生阶段为药学类、化学类专业 | 博士研究生 | |
08 | 医学检验技术专业教师 | 1 | 研究生阶段为免疫学、分子生物医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微生物学、临床检验诊断学、临床医学 | 博士研究生 | |
09 | 医学影像教师 | 1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影像方向)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学位,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 |
10 | 财务管理 | 1 | 会计与审计类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具有会计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 |
合计 | 11 |
三、人才待遇
按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政策待遇执行。对符合福建省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要求的,可申请相关人才待遇。符合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规定的,入职后经本人申请、学院认定享受相应待遇。
四、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rst.fujian.gov.cn/)、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jyt.fujian.gov.cn/)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http://www.fjwzy.cn/)上公开发布。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本方案常年招聘,自发布之日至2021年5月31日为止。
2.报名方式:应聘者下载填写《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将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个人证书、业绩成果等应聘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与《应聘人员登记表》一起发送到我院指定邮箱报名,邮件标题以“报考岗位+姓名+学历或职称”方式命名,并在报名后主动与学院电话联系,以确认报名材料是否成功接收。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材料(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材料),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院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3.资格审核: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面试、考核
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规定,此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确定拟聘人选。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组织面试考核小组进行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面试后,对拟聘人员近五年以来的学术成果进行审核,并按照学院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由学术委员会或聘委会进行认定。认定通过的,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七、考试注意事项
1.考生在报名成功后,请及时关注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人事招聘”栏有关考试事项的通知,了解防疫期间考试要求。自觉承担防疫责任,做好安全承诺,不隐瞒不谎报。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做好考试防疫准备,考生应通过闽政通APP申领“八闽健康码”。所持“八闽健康码”须为绿码、同时旅居史符合防疫要求,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考点。体温异常者须按防疫规定参加考试,并全程佩戴口罩。考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与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须提供考试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八、体检
根据面试、考核结果,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未按时按要求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九、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fujian.gov.cn/)和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fjwzy.cn/)公示7个工作日。
十、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管理,按编制内人员待遇执行,服从学院岗位调配。
如拟聘人员为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等高层次人才,应按规定报批后办理聘用核准手续。
十一、联系方式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荆溪镇关口366号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邮 编:350101
电 话:0591—22869920(黄老师)
E-mail:95488337@qq.com(邮件主题标明为“姓名+应聘岗位+硕博英才网”)
十二、监督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91-22869969(学院纪检监察室)
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7月24日
原文出处:
http://rst.fujian.gov.cn/zt/sydwrczp/wtfbzpfa/202007/t20200724_533075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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