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首都师范大学招聘科研助理启事

时间: 2021-06-07来源: 未知作者: admin

首都师范大学创建于1954年,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北京市与教育部“省部共建”高校。学校现有学科专业涵盖文、理、工、管、法、教育、外语、艺术等,六十多年来已培养各类高级专门人才二十余万名,是北京市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为进一步通过科学技术研究工作吸纳和稳定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充分发挥科技工作培养人才、促进就业创业的作用,现面向2021年应届毕业生诚聘优秀人才。

根据《科技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中科院 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科发[2020]132号)、《首都师范大学科研助理聘用及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2021年公开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1年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应届毕业生。

二、岗位类别和性质

(一)招聘岗位:科研助理岗位;

(二)岗位性质:非事业编制岗位人员,不解决北京户口,录用后由学校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不超过两年);

(三)科研助理岗位的设岗部门、岗位数量、岗位职责、任职条件、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请参见附表1;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热爱高校工作,学风端正,治学严谨,身心健康,遵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创新精神、奉献精神、敬业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

(二)满足申报岗位的条件要求;

(三)其他要求

应届毕业生:应为正常参加2021年毕业派遣的应届毕业生,成绩优秀,无补考及其他不良记录,能于2021年年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四、报名方法及时间

(一)应聘者按照招聘启事附件中所留邮箱投递简历报名,邮件标题为“首都师范大学科研助理岗位应聘”;

(二)科研助理岗位每人限选一个,不可兼报;

(三)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8日17:00

五、待遇

科研助理岗位税前6000-8000元/月;其他待遇按照《首都师范大学科研助理聘用及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落实。

六、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个人申报、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学校审核和公示。

(一)个人申报

应聘者根据附件中所留邮箱投递简历应聘申请。

(二)资格审查

科研助理岗位由用人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资格及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筛选。

(三)面试

科研助理岗位由用人单位组织面试。

(四)体检

根据相关要求进行入职体检,在正式进入工作岗位之前需提供核酸检测结果。

(五)公示

由学校在校园网上公示。

七、其他说明

(一)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解除聘用合同,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应聘人员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体检、报到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首都师范大学人事处、科技处、社科处、招生就业处所有。

附件1:首都师范大学科研助理岗位需求汇总表

原文出处:

https://www.cnu.edu.cn/rczp/mxskgkzp/19223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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